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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莎航空向GDS開征分銷費

  • 發(fā)布時間:2015-09-07 02:33:37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zé)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郝少穎)本月起,漢莎航空開始向GDS(全球分銷系統(tǒng))額外征收分銷費,即向代理商每一筆通過GDS完成的預(yù)訂征收16歐元的分銷費,而這筆費用最終很可能轉(zhuǎn)嫁到乘客身上。

  漢莎航空今年六月宣布這一決定后,遭到了GDS服務(wù)商和旅游代理商等各方的質(zhì)疑和反對。漢莎目前運營有飛往中國北京、廣州、上海及香港等城市的航班。不過,漢莎暫時不會對巴西和中國等國家的代理商征收分銷費,因為分銷費在部分國家需要獲得司法批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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