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條底線釋義”征求意見抽獎誘買屬不當銷售
- 發(fā)布時間:2015-02-09 10:35: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2月9日電 (章斐然)2月4日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下發(fā)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八條底線釋義(征求意見稿)》(下簡稱釋義),對此前證監(jiān)會主席助理張育軍提出的資管業(yè)“八條底線”做出進一步釋義,其中包括分級資管計劃劣后級投資者數量不得少于3人、不得以抽獎等方式誘導投資者購買資管計劃等細化要求。
八條底線即:不得有非公平交易、利益輸送、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不得違規(guī)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不適當地宣傳、銷售產品,誤導欺詐客戶;不得開展資金池業(yè)務;不得利用資管產品進行商業(yè)賄賂;資管產品的杠桿率不得超過十倍;不得投資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國家禁止投資的行業(yè);不得對業(yè)務人員、管理團隊實施當期激勵。
釋義明晰了資金池業(yè)務的概念:資產管理計劃與投資標的未能明確對應;多個資產管理計劃對應多個投資標的,且未進行合理估值;資產管理計劃未單獨建賬、獨立核算;未按合同約定披露凈值。
釋義在資管計劃杠桿不得超過10倍上限的基礎上,還提出劣后級投資者人數不得少于3人的要求。在業(yè)內人士看來,前述規(guī)定一方面是為了降低劣后級風險的集中度,同時也是在防范結構化理財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釋義同時明確“通過嵌套投資其他金融產品風險級份額,導致總體杠桿倍數大于10倍”的情況亦屬于逾越監(jiān)管底線的操作。
此外,利用互聯網以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向不特定對象進行宣傳,以及采取抽獎、回扣、贈送實物等方式誘導投資者購買資產管理計劃均被列為“不適當地宣傳、銷售產品,誤導欺詐投資者”的內容。
事實上,就在該釋義落地前的1月30日,中基協曾對14家存在不同程度問題的券商、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分類采取了監(jiān)管措施。14家問題機構中,7家被采取了“暫停受理備案三個月”的處罰措施。其中東海證券、興業(yè)全球基金、興業(yè)全球基金子公司興全睿眾、中郵基金子公司首譽光控等4家公司的相關資管產品,涉嫌違法違規(guī)被移送證監(jiān)會進行調查。而上銀基金、廣發(fā)基金子公司瑞元資本2家公司,在9月12日監(jiān)管層召開的“鄭州會議”后仍然設立杠桿超過十倍的資管產品;此外九鼎投資旗下的九泰基金則在資管產品備案成立前開展投資運作。與此同時,齊魯證券、華創(chuàng)證券兩家券商存在運作不規(guī)范問題,亦被基金業(yè)協會采取書面警示,責令整改;長信基金子公司長江財富、財通基金、東?;?/a>、銀華基金、招商基金子公司招商財富五家公司則因存在潛在風險而被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