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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星期四

P2P監(jiān)管標準眾說紛紜

  • 發(fā)布時間:2015-03-26 02:12:54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馬文婷  責任編輯:胡愛善

  “如果銀監(jiān)會給P2P監(jiān)管定的注冊資本門檻是3000萬元人民幣,那我現(xiàn)在投資的P2P平臺如果不符合這個標準,是否應該趕緊撤出來?”網(wǎng)友“小s”日前在論壇上發(fā)帖表達了自己的憂慮,對此,京華時報記者咨詢業(yè)內人士獲悉,不宜把平臺注冊資本作為選擇P2P平臺唯一的判斷標準。

  日前有消息稱,銀監(jiān)會普惠金融部提出P2P監(jiān)管3000萬元注冊資本門檻限制,更提出對P2P實行杠桿管理,可能參考目前擔保10倍的杠桿限制。對此,銀監(jiān)會并未置評,但市場人士意見紛呈。有P2P行業(yè)從業(yè)人士指出,3000萬元的注冊資本門檻,并不算特別嚴格的標準,此前行業(yè)內已有預期,但是10倍杠桿影響可能較大。

  事實上,“3000萬注冊資本門檻”和“10倍杠桿”的紅線是否合理是業(yè)內人士需要關心的問題,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更關心的是如何及早避開紅線之外的平臺,以降低投資風險。

  銀率網(wǎng)分析師吳靜淼告訴京華時報記者,一般而言,即使這樣的監(jiān)管細則真的落地,也會設置一段明確的過渡期,過渡期結束,才開始正式實施。投資者如果確實對一個平臺有信心,大可不必匆忙撤出,因為平臺會有一個過渡期來調整。

  吳靜淼提醒投資者,首先,不要以注冊資本和杠桿率來作為判定平臺風險的單一標準,近日頻頻爆出“大”平臺和“老”平臺的風險事件。這說明投資者目前更應當關注的風險是平臺的運營能力和道德風險。其次,投資者重點關注的監(jiān)管動向應當是分散交易的監(jiān)管原則和強制信息披露的標準。分散交易是指交易量必須分散,對大額的、集中的借貸加以限制。在信息披露方面,P2P不同于銀行,不管是否有擔保,都屬于直接融資,應當遵循充分信息披露原則。這些信息可能包括:股東和管理者信息、交易程序、過去和未來投資情況的實際違約率和預期違約率等?!皯撜f這才是可能對運營不規(guī)范或欺詐性平臺真正具有威懾力的紅線?!眳庆o淼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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