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調解會成為“維權大課堂”
- 發(fā)布時間:2015-12-12 06:33:54 來源:長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富沛海 通訊員姜春鋒)洗車行經營換人了,會員卡該找誰索賠?婚紗照交了2000元預留款,中途又不想照了,錢能要回來嗎?……10日下午,一場別開生面的消費糾紛聯合調解會正式開始,現場除了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和法院法官、工商消協(xié)人員外,還有100余名來自朝陽區(qū)的商家和消費者代表。
前不久,市民高先生在一家洗車行辦理了一張儲值會員卡,沒想到兩個月后,洗車行換了老板,新老板稱該卡不是他辦理的,所以不能負責。在調解會現場,現任洗車行老板李某表示,之前他將洗車行店面交由另一人經營管理,并簽訂了內部合同明確了責任劃分,其中一條規(guī)定,辦理的會員卡期限不得超過半年,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會員卡應予終止?!耙驗橛泻贤?,所以我不能為對方之前辦理的會員卡負責任。”李老板說。
“你的這種行為屬于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是一種違法情況,根據相關規(guī)定,可以處以4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爆F場調解法官說,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合作、合伙、出租、出借等是經營者的內部協(xié)議,只在股東或者合伙人之間有效,而消費者是“善意第三人”,這些協(xié)議不能侵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可向營業(yè)執(zhí)照持有者索賠。經過消協(xié)的調解,最后雙方達成和解,消費者對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籌辦婚禮的曹女士相中了長春某婚紗攝影機構,先后去了3次并索要禮品,還交了2000元預留款,中途又不想拍照了,要求返還2000元費用。“這里關鍵要看合同上這2000元是不是定金?!闭{解法官說,從法律上講“定金”是誰違約誰賠償,而“訂金”沒有效力,作為經營者,合同上一定要寫明交的到底是什么費用,最后調解法官建議雙方各讓一步進行和解。
為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將消費糾紛控制在“萌芽”中,市工商局朝陽分局、朝陽區(qū)法院、朝陽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今年聯合建立了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綠色通道”、一站式維權方式的新探索讓消費者拍手稱快。當天的調解會已經是本季度第二次舉行,現場解決7起消費糾紛過程,變成了普及消費維權知識的“大課堂”,精彩迭出的調解引來旁聽席上100余名觀眾的陣陣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