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導游將游客分五等 醫(yī)生教師受歧視
- 發(fā)布時間:2015-08-28 16:03: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重慶旅游團的游客近日在云南香格里拉游覽時,因為購物問題和當地導游爭吵,甚至動起了手。隨著雙方沖突的視頻在網上熱傳,事件引發(fā)了社會關注。記者了解到,云南很多地接旅行社將全國游客按消費能力分為5個等級,消費越高態(tài)度越好。導游亂象,如何根治?
視頻曝光
游客未購物
導游大發(fā)雷霆司機掀人帽子
幾天前,一個由16名重慶游客組成的旅游團在云南香格里拉旅游時,和當地導游發(fā)生了爭吵,大巴車司機甚至上前掀了當事游客的帽子。劉先生就是當時被掀帽子的游客。他說,到云南旅游,他和妻子希望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地去,高高興興地回,沒想到會遇到這樣不愉快的事情。旅游團共16人,是在昆明拼的團。在香格里拉的尼史村,導游建議游客購買當地的銀飾,但他沒買,引起導游不滿。事發(fā)時,大巴車從香格里拉出來前往虎跳峽。在車上,導游拿出花名冊,一邊點名一邊統(tǒng)計游客的消費情況。當時劉先生嘟囔了一句,導游便大發(fā)雷霆,隨即與同行的游客發(fā)生口角,出現了前面那一幕。隨后,劉先生向相關部門投訴。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導游左女士所在的麗江新云嶺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旅行社正在處理該事件。
據悉,對于此次導游、駕駛員與游客發(fā)生沖突的情況,目前重慶、云南兩地旅游局已進行了對接,將事件相關材料進行交換調查。麗江市旅游委員會馬主任表示,事件一經調查屬實,會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涉事的旅行社和人員從嚴、從重,按照上限進行處理。
問題癥結
是否購物
成為發(fā)生沖突導火索
導游因為購物問題和游客發(fā)生沖突,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今年五一前后,一名云南導游因為不滿游客購物消費過低,怒火大發(fā),甚至使用侮辱性的語言攻擊游客。最終,云南省旅發(fā)委旅游執(zhí)法總隊對涉事導游吊銷導游證,責令涉事旅行社停業(yè)整頓。
8月初,一名云南導游因不滿游客消費低,在車上罵游客“41人都是行李”。8月18日,云南省旅游執(zhí)法總隊公布了處理情況,吊銷涉事導游的導游證,并擬對涉事的昆明眾益旅行社有限公司處1萬元罰款。
游客分5等
消費越高導游態(tài)度越好
人們不禁質疑:為何有關部門多次打擊處罰,導游“脅迫消費”的情況還會發(fā)生?
據重慶一家旅行社的負責人唐先生說,游客的旅游活動通常由組團社和地接社配合完成。一些組團社會通過壓低價格來吸引顧客。為了保證自己的利潤,組團社再以更低的價格,把壓力轉嫁給地接社。云南的地接社與外地的組團社在確定成本價時,會把游客的購物消費因素考慮進去。游客來源地不同,旅游的費用也不同。
昆明一家旅行社的負責人韓小姐證實了唐先生的這種說法。她介紹說,云南很多地接旅行社都會將全國游客按消費能力分為ABCDE5個等級。韓小姐說,越是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游客,消費能力越強,所以在旅游報名時,價格上會更便宜。北京、上海的游客屬于A類,價格低一些。
云南另外一家地接社的張經理表示,除了地區(qū)因素,年齡、單位等也是他們在接收游客時考慮的因素。年紀輕、單位好,價格便宜。像銀行等單位,價格就便宜一些;但如果是保險公司,或者醫(yī)生、教師,肯定價格就高。
據唐先生介紹,游客購物的多少更會直接與導游和司機的收入掛鉤。如果游客消費能力不高,會影響導游的收入。
治病良方
治病良方
推廣導游薪酬制
建立優(yōu)質服務獎勵機制
根據國家旅游局監(jiān)督管理司提供的最新數據,截至2015年,全國取得導游資格證人員數量為95萬多人,其中社會導游人員的數量占全國導游總數的七成左右,成為各地旅游接待的主體力量。導游沒有歸屬感,勞動保障和社會福利缺少維護的現狀,更是制約了導游的職業(yè)素質和服務水準。部分導游“無底薪、無保障、無身份”的事實,催生了強制購物等困擾旅游業(yè)的頑疾。
日前,國家旅游局等3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在依法保障導游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權益的同時,首次從國家層面肯定并支持推廣導游薪酬制,提出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對導游優(yōu)質服務的獎勵機制。期待這些舉措,能夠成為改善導游亂象的一劑良方。
據央廣 劉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