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 投資可以提前轉讓
- 發(fā)布時間:2015-04-14 03:29:46 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重慶晚報訊 經(jīng)常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者都知道,許多銀行理財產品都是封閉運作,投資者一旦購買,只有到期才能得到本金和收益,這種要求,對中途急需用錢的投資者很不方便。日前,市內有銀行推出了銀行理財產品線下轉讓方式,在全市銀行理財產品中可能尚屬首次。
浦發(fā)銀行重慶分行理財管理科科長龔可表示,為了解決理財產品的流動性問題,他們推出理財產品份額可轉讓服務。只要是該行發(fā)行的封閉式、固定期限類理財產品,投資者購買以后,產品沒到期時急需用錢,都可以申請對所持產品進行轉讓。
龔可表示,轉讓分為兩種方式,一是由投資者自己尋找接盤的人,該行按50元/筆收取手續(xù)費。二是由投資者委托該行尋找接盤的人,該行按轉讓金額的0.5%至1%收取手續(xù)費。
他說,關于產品的轉讓價格、手續(xù)費方面自行協(xié)商,該行不會參與,待買賣雙方協(xié)商后,該行會主持各方簽訂正規(guī)的理財產品份額轉讓系列手續(xù)。
本組稿件重慶晚報記者 張彬
家人患病提前拿回40萬元
今年2月底,渝中區(qū)投資者徐女士到浦發(fā)銀行解放碑支行投入40萬元買了一款理財產品,投資期限3個月。理財產品才買了一個星期,家人突然患大病,治療費用需要好幾十萬元。
為了籌錢,徐女士把家人的病歷、住院單等資料拿到銀行,要求提前退出理財產品,將40萬元本金拿回去治病。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市內另一名投資者接下了徐女士手中的理財產品,并全部受讓該產品的投資收益,徐女士提前拿回了40萬元本金。
這樣轉讓才劃算
理財產品剛成立就要轉讓
理財產品剛成立,商業(yè)銀行計算理財收益的時間不長,可將理財產品的全部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一并轉讓給接盤者。投資者通過受讓進行,也不失為一種投資途徑。
理財產品期限過半才轉讓
此時出讓方和受讓方可參考理財產品出讓時運作期限的同類理財產品來打折定價。如欲轉讓的理財產品投資期限為一年,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產品運作6個月以后轉讓,此時可參考投資期限為6個月的理財產品,并在該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基礎上進行打折轉讓。
理財產品要到期時要轉讓
如某一款投資期限為6個月的理財產品,還有10天就要到期,此時急需轉讓時,轉讓方就要更多地分享投資收益。
新發(fā)行同類產品預期收益發(fā)生變化
封閉式、固定期限的銀行理財產品一旦發(fā)行,投資者獲得的實際年化收益率一般不會超過發(fā)行時約定的預期收益率,理財產品轉讓方、受讓方在轉讓、受讓理財產品時,無論該產品的運作期限已有多長,都需要考慮新發(fā)行理財產品的市場情況。
若新發(fā)行同類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已大為提高,轉讓方可能就需要割掉一部分收益轉讓,因為接盤方通過商業(yè)銀行買同類產品,最終獲得的收益率可能更高;若新發(fā)行同類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已經(jīng)走低,則轉讓方的議價能力增強,可以適當提高自己的收益,因為接盤方在市場上可能較難買到這樣高收益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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