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重獎之下必有“勇夫”?
- 發(fā)布時間:2015-03-24 01:00: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今年起,四川對各市(州)實施環(huán)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制度,每年初各發(fā)放500萬元治霾激勵資金,年終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州),將分檔扣收預下達的激勵資金。
網民認為,重獎之下必有勇夫,四川此舉可能會收到較好的治霾效果。但金錢獎勵只是治標之策,治霾要取得治本之效,還得在抓長、抓常和抓細上下功夫,必須健全考核機制,對治霾不力者要嚴厲追責。
重獎之下必有勇夫
在網民看來,四川這一舉措打破了以往目標任務“壓擔子”的做法,既給壓力,又給動力,效果有望更加明顯。
“重獎之下必有勇夫,四川相關部門再出治霾新招,每年初就拋出數百萬的‘開門紅’獎金,讓各級黨委政府看到真金白銀就擺在面前,猶如投放了重獎鯰魚,激起了治霾的一池春水?!本W民“涪東”說,若是全力完成目標任務,既是對治霾工作的肯定,也讓這些獎金真正揣在地方的“腰包”里,但若是工作不努力,沒有完成目標任務,近在眼前的獎金又要按檔被扣除,等于讓煮熟的鴨子就這樣飛了。
金錢獎勵恐僅治標
“平心而論,對于不少地方而言,500萬元治霾激勵資金并不多,年底適當扣收哪怕是全部扣收,也是不痛不癢?!本W民“喬子軒”說,特別是對依靠粗放式發(fā)展的地方,500萬元治霾獎勵資金與污染企業(yè)對地方GDP貢獻相比,更是九牛一毛,如果完全按照年初激勵目標落實,無疑會影響地方經濟發(fā)展指標。這導致一些政績觀錯誤的干部,依然只看眼前不重長遠,邊污染邊治理,使得治霾激勵資金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網民“涪東”稱,金錢獎勵對于治霾雖有促進作用,但只是治標之策,治霾要有“前途”,取得治本之效,還得在抓長、抓常和抓細上下功夫,各級黨委政府應履職盡責,敢于擔起治霾重任,嚴格執(zhí)行國家新修訂的環(huán)境保護法,嚴把環(huán)評關口,不斷加大能源結構調整,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大力發(fā)展新興能源,從源頭上減少霧霾產生的“罪魁禍首”,給治霾來一個釜底抽薪。
健全懲治考核機制
網民認為,在施以治霾激勵資金的同時,更要健全懲治考核機制,對于仍然執(zhí)迷不悟、頂風冒險的企業(yè)或個人,要依法依規(guī)從嚴從重懲治。
“獎勵機制是否起到效果,關鍵要看考核是否公平。如果年終考核還是‘搞平衡’,那么效果定會大打折扣。希望在考核時制定標準,嚴格執(zhí)行,真正對各地方的工作效果做出公平的評價,讓激勵機制發(fā)揮最大功效?!本W民“龔林林”寫到。
還有網民指出,對于為官不為或是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干部,更要按照黨紀國法嚴懲不貸,堅決清除這些治霾的攔路虎。對于治霾工作不力的黨委政府,要按照治霾“軍令狀”嚴厲進行追責,倒逼各級黨委政府不用揚鞭自奮蹄,全面高效完成治霾各項目標任務。(記者 張小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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