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考核各地治霾成效達標者將獲500萬激勵資金
- 發(fā)布時間:2015-03-23 03:31:5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成都3月21日電(記者董小紅)記者21日從四川省環(huán)保廳獲悉,《四川省環(huán)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暫行辦法》正式發(fā)布,今年起,四川對各市(州)實施環(huán)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制度,每年初各發(fā)放500萬元治霾激勵資金,年終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州),將分檔扣收預下達的激勵資金。
記者了解到,對于空氣沒改善的市(州),年初下達的同比改善資金全部收回;空氣有改善的市(州),按相應規(guī)則計算激勵金額,其中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三類污染物的核算權重分別為60%、20%、20%。
據悉,《辦法》還規(guī)定,各市(州)政府應在激勵資金下達兩個月內,制定激勵資金使用方案,報四川省環(huán)保廳和四川省財政廳備案,兩廳將對激勵資金使用進行不定期檢查?!掇k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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