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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放生”要不得

  • 發(fā)布時間:2015-01-20 05:40:32  來源:經(jīng)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大批候鳥南遷前往溫暖的南方過冬,許多南方城市花鳥市場的“放生鳥”生意異常火爆起來。據(jù)媒體報道,在上海的花鳥市場,每逢初一、十五,不少放生者都是成百只地購買,甚至需要提前預訂;在海南,一個“放生”小團隊的年“營業(yè)”額竟高達400萬元。

  放生習俗在中國歷史悠久,其文化意義蘊含著眾生平等、尊重生命的慈悲之道,本意是倡導愛護生命,從根本上消減濫捕濫殺,客觀上對于保護動物、維持生態(tài)平衡具有積極意義,內核是“善”。

  但如今的“放生”行為,“善舉”背后,卻是“惡行”。要知道,一只所謂的“放生鳥”,往往是用20多只乃至更多鳥的生命換來的。捕鳥者在候鳥棲息地設下“粘鳥網(wǎng)”、“滾籠”,陷入后致殘、受傷的鳥會慘遭扼殺,在運輸過程中,因窒息、饑餓而死亡的鳥更是數(shù)不勝數(shù)。因為頭部紅色的鳥有“鴻運當頭”之寓意,受市場歡迎,商家甚至把許多野生鳥的頭部染成紅色,以期賣出高價,無論是買者還是賣家,都罔顧了對鳥兒本身造成的傷害。

  這樣的“放生”簡直是殘忍!“放生”催生“買生”,形成一條惡性循環(huán)的非法產(chǎn)業(yè)鏈,被這樣的利益鏈“網(wǎng)”住的不僅僅是候鳥。許多種供放生的野生動物都有專門非法渠道獲得,甚至能通過電話、短信、網(wǎng)絡等預訂,有人按訂單提供貨源。

  拋開由“買生”需求滋生的非法捕獵不談,由于動物保護知識的匱乏,不少放生本身就是“殺生”。一只原產(chǎn)于云南、廣西的緬甸陸龜,就曾在某地放生節(jié)被拋進了南海,要知道這種被世界自然保護聯(lián)盟列為瀕危物種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別說在大海里,就連在淡水里都活不下去;不少市民熱衷購買烏龜來放生,巴西龜就是市場熱門之一,但這種被世界環(huán)保組織列為最具破壞性物種之一的“生態(tài)殺手”其實只適合終老魚缸,巴西龜?shù)倪m應性和繁殖力非常強,放生后,很快會吃掉大量魚類甚至本地龜,造成生態(tài)入侵。

  真正尊重生命的放生是嚴肅的、專業(yè)的行為。當放生成為了一種人類自我需求的滿足時,名為“功德”,實是“功利”,放生的初衷與本意早已被篡改。

  這樣的“新放生文化”,實在不可取?!皼]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對于放生,同樣是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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