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5年01月24日 星期五

財經(jīng) > 證券 > 正文

字號:  

獨立董事擺脫“獨立性悖論”路徑探究

  • 發(fā)布時間:2014-09-11 00:56:39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石英 蔣亞男

  獨立董事制度引入中國十余年,至今未能摘掉“花瓶董事”的稱謂,“花瓶董事”現(xiàn)象的背后隱藏的則是獨立董事們十余年不能擺脫的“獨立性悖論”。

  根據(jù)2001年中國證監(jiān)會頒布的《關(guān)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dǎo)意見》(以下簡稱《指導(dǎo)意見》),獨立董事貴在能夠做出“獨立客觀判斷”,可是經(jīng)董事會提名、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獨立董事怎么可能真正獨立于董事會;領(lǐng)取公司報酬的獨立董事怎么可能客觀公正;不參與公司日常經(jīng)營、依靠董事會提供的信息的獨立董事怎么可能進行準確判斷;毫無利益、人微言輕的“冷面第三人”又有誰愿意做等等。不能獨立的獨立董事卻被要求獨立,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這就是對“獨立性悖論”最簡單的概括,如此,學(xué)界紛紛傳出消極言論,建議取消獨立董事制度,以為“獨立性悖論”是無法擺脫的。筆者對此并不贊同,認為當特定的主客觀條件同時具備之時,“獨立性悖論”是完全可以解決的。因此,本文將探尋獨立董事擺脫“獨立性悖論”路徑。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