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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天價魚”后續(xù):游客同一店吃鰉魚消費1萬6

  • 發(fā)布時間:2016-02-16 17:5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哈爾濱“天價魚”的事件,再起波瀾。昨晚,松北區(qū)政府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發(fā)布了初步調查結果,初步認定民警在現(xiàn)場也沒有不當的行為;飯店明碼標價,沒有違規(guī)。松北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孫柏森說:“從我們掌握的情況,應該說,飯店定價是不違規(guī)的。主要是鰉魚的價格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范疇之內。按照價格法,市場調節(jié)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的供需狀況?!?

  其實,消費者陳先生和飯店爭執(zhí)的焦點,并不是價格問題,而是魚的斤兩,到底是10斤,還是14斤。孫柏森說,調查組在14號當天,就對飯店的秤進行了檢測:“它的秤的差距是百分之零點二,按照規(guī)定應該是在百分之零點一。這樣我們通過計算,消費者14斤的食材,差了十幾克。應該不足以因為這十幾克引起經營現(xiàn)場的這個糾紛,當然對于飯店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偏差,我們會對它進行處罰。”

  至于輿論質疑的,經營野生鰉魚是否合法的問題,孫柏森說,野生鰉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經營牟利肯定是犯法的。但現(xiàn)在問題是,怎么界定涉事飯店的鰉魚是不是野生的:“對于真正的野生怎么界定,這個目前來講,我們松北區(qū),包括我們市場監(jiān)管局,沒法界定它這個魚叫野生的還是怎么著?!?

  而昨晚,又有媒體曝出,就在發(fā)帖的消費者陳巖就餐的同時,還有另一桌浙江籍游客。這批游客稱,他們是被導游帶去的,一行19人點了30多斤魚,結賬近一萬六。其中,僅野生鰉魚魚頭一項,就花了八千元。游客說,在點菜稱魚時,被口頭告知了價格。涉事的“松北野生魚村”經理趙玲承認,2月9號晚上,確實有另一桌客人消費了一萬多:“那一撥他們也是很多人,也是挑最好的吃得,點菜也是很快就點完了,特別快,買單的時候也是,買完單就走,什么事兒都沒有,所以發(fā)生這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兒。”

  趙玲認為,飯店是合法依規(guī)經營。不僅明碼標價,下單之前,至少還會跟客人確認兩遍:“就是在客人點菜的時候我們會告訴他,什么魚多少錢一斤,會跟客人說一遍,然后客人確定吃哪種魚了,到秤的跟前,每當秤到魚的時候我們也會告訴客人,您這個魚是什么魚,多少錢一斤,幾斤幾兩,還會告訴一遍。”

  在飯店一方看來,店里的菜品,也并不是只有昂貴的鰉魚一種,幾十塊錢的菜有的是。至于鰉魚為什么那么貴,趙玲的解釋是,春節(jié)期間,食材的成本、人工費用都是要貴一些的。至于輿論所稱的,導游和司機把游客帶進這家飯店,并從中抽成,涉事飯店的經理趙玲說,不存在這樣的情況:“都是客人點的菜,客人買的單,我們根本就不知道誰是司機誰是導游,我們只是客人進屋我們接待客人,其他的都跟我們沒有關系。”趙玲堅稱,沒有給司機、導游返點。

  從前天下午至今,最先發(fā)帖的陳先生,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松北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孫柏森說,因通過多種渠道均沒有聯(lián)系到消費者,現(xiàn)階段的調查只能對涉事飯店方進行取證。下一步還將繼續(xù)聯(lián)系消費者本人,還原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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