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實施PPP項目以獎代補政策
- 發(fā)布時間:2015-12-21 15:40:0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財政部日前發(fā)布《關于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以獎代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規(guī)范運作。此舉旨在加快PPP實施進度,保障PPP項目實施質量,同時引導和鼓勵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公共服務項目轉型為PPP項目,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該政策自2016年起施行,執(zhí)行期限暫定3年。
根據《通知》,對中央財政PPP示范項目中的新建項目,財政部將在項目完成采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后,按照項目投資規(guī)模給予一定獎勵。其中,投資規(guī)模3億元以下的項目獎勵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獎勵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tǒng)籌用于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中的各項財政支出,主要包括項目前期費用補助、運營補貼等。
另外,對符合條件、規(guī)范實施的轉型為PPP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財政部將在擇優(yōu)評選后,按照項目轉型實際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規(guī)模的2%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納入相關融資平臺公司收入統(tǒng)一核算。享受獎勵資金支持的存量項目,其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應通過合同條款明確地轉移至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合作方,化債安排可行、交易成本合理、社會資本收益適度。中央財政PPP示范項目中的存量項目,優(yōu)先享受獎勵資金支持。財政部將根據全國PPP工作進展情況、項目實施情況和規(guī)定的獎勵標準,按年確定PPP項目以獎代補工作計劃,在普惠金融發(fā)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以獎代補資金,列入下一年度中央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