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上海發(fā)電設備成套研究設計院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信息變更的復函
- 發(fā)布時間:2015-11-13 10:30:34 來源:環(huán)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海發(fā)電設備成套研究設計院:
你院《關于申請辦理民用核安全電氣設備設計、制造許可證活動范圍信息變更的請示》(國核成套產品發(fā)〔2015〕4號)收悉。
經審查,同意你院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國核安證字S(14)04號、國核安證字Z(14)04號)中電氣貫穿件的鑒定壽命由40年(導體長期運行溫度129.7℃)變更為60年(導體長期運行溫度120.7℃)。
特此函復。
國家核安全局
2015年10月30日
抄送:環(huán)境保護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jiān)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