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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子瘋狂非法集資3.7億元受審

  • 發(fā)布時間:2015-11-10 09:31:20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zé)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qū)報

  涉嫌打著炒股、炒期貨的旗號非法集資3.7億多元,至案發(fā)前仍有2.6億余元資金無法償還。近日,原深圳市運均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運軍被控集資詐騙罪,在市中院受審。

  檢察機關(guān)指控:從2009年初開始,蔡運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謊稱需要資金進行配資操作買賣股票、股指期貨,在聚會、聚餐等公開場合,向朱某青、周某興、楊某安等人借款并承諾支付月息2.7%的回報。在取得信任后,蔡運軍又要求朱、周、楊等人向親朋好友借款后再借給其使用。

  但蔡運軍在取得集資款后,僅僅將少量的資金用于股票、股指期貨的買賣,大部分資金都用于支付利息,且有購買車輛、房屋等揮霍集資款行為,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

  從2012年開始,蔡運軍在明知自己前期向社會公眾高息集資已無能力償還的情況下,為避免犯罪行為暴露,又謊稱與香港富昌金融集團(以下簡稱“富昌公司”)合作交易黃金期貨的名義,在富昌公司員工鄧某明介紹下,租用了一套模仿富昌公司黃金交易的軟件,謊稱此軟件就是富昌公司的正式軟件,并將虛假的交易軟件向借款人現(xiàn)場演示、下載,虛構(gòu)黃金交易的高額回報,同時承諾支付月息4%~12%的回報,從而騙取借款人的信任,向不特定人員集資。

  集資后,蔡運軍沒有將資金用于黃金交易業(yè)務(wù),而是將小部分用于自己及家人消費、購車等揮霍行為,大部分用于償還前期集資本金和利息。至2014年底,蔡運軍無力償還,于12月30日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

  經(jīng)審計,蔡運軍非法集資金額共計3.7億余元人民幣,已返還1.09億余元,尚欠2.61億余元未還。檢察機關(guān)認為,蔡運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yīng)當(dāng)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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