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群慧:引入"員工持股"要堅持三個原則
- 發(fā)布時間:2015-09-14 09: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4日訊(記者 馬常艷)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昨天正式發(fā)布,《意見》對備受關注混合所有制企業(yè)引入"員工持股"進行了"定調",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yè)經濟研究所所長黃群慧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員工持股"事關公平與效率,要堅持"激勵相容"、"增量分享"和"長期導向"三個原則。
《意見》指出,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yè)員工持股。堅持試點先行,在取得經驗基礎上穩(wěn)妥有序推進,通過實行員工持股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
黃群慧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說,國有企業(yè)在推進混合所有制的過程中引入員工持股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國有企業(yè)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員工長期激勵機制,使員工與企業(yè)形成利益共同體。但員工持股制度能否有效發(fā)揮增加經濟激勵與改善社會治理的雙重效應,關鍵取決于員工持股的具體方案設計。方案設計不當,不僅無法發(fā)揮激勵作用,還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尋租和利益輸送等問題。國有企業(y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員工持股制度,應該堅持激勵相容、增量分享和長期導向的三個原則。
"激勵相容"原則。這要求員工持股方案在保證員工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也實現了公司整體價值的最大化。只有在股票價格、持有比例、持有期限、退出機制等方面設計得當,才有可能產生這種"激勵相容"的效果,使員工的個人利益與企業(yè)長遠發(fā)展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否則會造成激勵過度或激勵扭曲的問題,從長遠看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例如,在持股比例上,管理層持股過高,普通員工持股過低,造成了收入差距過分拉大,企業(yè)內部產生矛盾,影響企業(yè)長期發(fā)展;再如,持股期限和退出機制設計不當,員工在公司上市前持有大量股份,待公司上市后立刻大量拋售股票以獲取股票溢價收入,從而無法激勵長期化行為;又如,"人人都持股"的平均主義,或普通員工持股比例過低,會造成新"大鍋飯"和"搭便車"的激勵不足現象。
"增量分享"原則。實行員工持股制度,不能夠將現有的國有資產存量作為員工持股的來源,要著眼于"分享增量利益"。也就是說,設計員工持股制度,不允許將原有的國有資產存量去和員工分享,而允許將企業(yè)增量效益、尤其是那些明確是由于員工努力而新創(chuàng)造出來的企業(yè)超額收益用作員工分享。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國有資產流失,而且這將更加有利于激勵員工努力工作,提升企業(yè)的未來發(fā)展空間,進一步做大做強國有資產總量,實現國有資產和員工利益的"雙贏"。
"長期導向"原則。大力發(fā)展混和所有制的背景下實行員工持股制度,應該仔細考慮如何將長期導向原則植入職工持股制度之中。在制度設計中,不僅要對持股員工的工作年限提出要求,還要規(guī)定員工持股時間,盡可能延長員工持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