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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天價索賠”:小題大做還是正當維權?

  • 發(fā)布時間:2015-08-18 12:5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李棟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周之內,兩家食品企業(yè)接連選擇報警、起訴。

  7月29日,因為四包方便面有問題,黑龍江男子李海峰向今麥郎索賠450萬。今麥郎報警后,李海峰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警方刑拘。

  8月3日,因為一則“臺灣女導游稱康師傅用地溝油”的視頻,康師傅兩天內市值損失超30億港元??祹煾祽嵍鹪V轉發(fā)視頻的微博網友“柯笑陽”,索賠150萬元。

  密集發(fā)生的“天價索賠”悲劇背后,是消費者和企業(yè)雙方共同面臨的困境。消費者買過期問題產品發(fā)起索賠,被警方網上通緝甚至刑拘??祹煾捣Q對食品謠言已疲于應付,甚至交出了商業(yè)機密等底牌,但在起訴謠言視頻傳播者時,還是被公眾指責小題大做。在食品企業(yè)和消費者互相維權時,無形中走入一個尷尬的怪圈,導致兩敗俱傷,凸顯出食品行業(yè)“軟性實力”建設的滯后。專家呼吁,應通過明確法律責任、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經濟和法律手段解決。

   四包今麥郎方便面 VS 450萬元

  消費者索賠食品企業(yè) 被抓

  今年7月29日晚,李海峰被黑龍江綏化市警方拘留,隨后被河北警方帶走。

  這突降的“厄運”其實源于四包方便面。2014年12月中旬,大貨司機李海峰送貨途中買了四包今麥郎“誘惑酸辣牛肉面”,發(fā)現醋包中有類似“玻璃塊”的異物,且已過期一年多。今年1月,他在網上找到兩家檢測機構,花費4500元對醋包檢測顯示汞超標3.6倍。據此,李海峰向今麥郎發(fā)起維權。知名職業(yè)打假人王海告訴新京報記者,李海峰今年3月初曾聯系過他尋求建議。

  據微信聊天資料顯示,7月26日,李海峰提到在與今麥郎協商中對方同意賠償,“我要到500萬,他給250萬,最后協商到450萬?!钡旌螅詈7灞痪揭郧迷p勒索拘留。

  而全權處理此事的今麥郎客服部負責人稱,今年5月下旬接到黑龍江明水縣食藥局通知說有消費投訴,派人到當地接受調查。“一開始他(李海峰)說要300萬,之后又拿著無檢測資質的無效報告漲到500萬,后來又降到450萬元?!痹撠撠熑苏f,鑒于投訴的是過期一年多的產品,今麥郎沒賠償,“給7箱方便面讓他品嘗下”。

  事件里最大謎團是醋包汞超標的疑惑。李海峰提供的兩份檢測報告顯示今麥郎醋包汞含量0.4594mg/kg,汞超標近3.6倍。今麥郎辦公室主任蘆海英稱,方便面都嚴格檢驗,而出具檢驗報告的檢測機構并不具備食品檢驗資質。

  新京報記者獲悉,兩家檢測機構上海微譜化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國聯質量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均已發(fā)表聲明,并未對檢測數據否認,稱分析過程是按照大型儀器的測試標準出的,“只是針對客戶提供的樣品進行重金屬含量數據采集,并未對樣品進行常規(guī)性判定。”而今麥郎的說法是,送檢的涉事產品已過期,“檢測機構沒有資質就是違規(guī)操作,不按國家標準出數據,結果就無效?!?

  就在李海峰被刑拘后,外界質疑聲層出不窮,今麥郎也陷入輿論漩渦。《人民法院報》里一篇《“天價索賠”不等于敲詐勒索》文章就指出,“天價索賠”不等于敲詐勒索,“過度維權”也有民事法律規(guī)制,無需刑法伺候。

  一段康師傅“視頻門” VS 150萬元

  企業(yè)起訴轉發(fā)視頻者 被罵

  無獨有偶。近期網上風傳的一段“臺灣女導游稱康師傅使用餿水油生產方便面”視頻,成為輿論熱點。視頻讓康師傅兩天內市值蒸發(fā)超30億港元,即使對外公開三年來的油脂使用報告,也難以平息。

  8月3日,不堪謠言壓力的康師傅選擇向上海警方提交證據進行刑事報案外,還將轉發(fā)視頻到微博的網友“柯笑陽”起訴到上海地方法院,索賠150萬元。

  8月14日,“柯笑陽”及所在公司上海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召開發(fā)布會,講述轉發(fā)微博的經過,否認存在背后黑手。

  “柯笑陽”出示截圖顯示,8月2日11點41分,一位做化妝品生意的朋友在朋友圈發(fā)布這段視頻。當天中午12點14分,他將其轉發(fā)到微博上,并配有文字“提醒大家關注食品安全”。

  “沒想到會引發(fā)軒然大波”,“柯笑陽”稱,壓力非常大。自己只是轉發(fā),“沒有添加過評論,也沒有篡改過視頻內容”。

  而康師傅則回應稱,之所以認定“柯笑陽”是因為通過公司所掌握到的信息,最早在微博公共平臺上發(fā)布這一謠言視頻的人是他?!霸谇楦猩?,公司絕對不愿與個人對簿公堂,但作為謠言受害者,必須頂著壓力尋求法律的幫助,也是希望可以給飽受網絡謠言困擾的食品企業(yè)找到一條自力救濟的道路?!?

  這起事件在社交媒體引起劇烈反彈,不少用戶質疑康師傅小題大做。

  但康師傅認為,微博和微信都是面向公眾的平臺,謠言視頻在互聯網公共平臺上傳播后,對企業(yè)的傷害更嚴重。

  食品企業(yè) VS 消費者

  索賠與維權陷入兩難局面

  兩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天價索賠”案發(fā)酵背后,對食品企業(yè)和消費者來說,如何合理維護自身權利、避免兩敗俱傷,成為最亟須解決的問題。

  對“天價索賠”事件,今麥郎強調稱是李海峰“一邊公布無資質檢測報告,一邊在微博散播今麥郎產品致癌的謠言,無奈之下才選擇報警”。

  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公開表示,判斷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關鍵看有沒有威脅行為,且維權的前提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實受到了侵害,所曝光的問題須屬實。如果捏造事實,且借助網絡大肆擴散,強迫對方滿足不正當的目的,就帶有威脅性,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財產案件根據訴訟金額或價額,除基礎受理費50元之外,還需按照訴訟標的0.5%至2.5%的比例進行繳納。李海峰如向法院提起450萬元訴訟,僅訴訟成本一項就將達42800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如果高額索賠訴求無法獲得法院支持,消費者需自行承擔相對應的高額訴訟費用,這會倒逼消費者進行理性維權?!捌髽I(yè)遇到高額索賠時也應傾聽維權訴求,并提出公平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不宜簡單一概視為敲詐勒索而訴諸刑事手段”,完全可以在法治和理性的軌道上來化解糾紛。

  而康師傅“天價索賠”首發(fā)事件中,康師傅稱自己飽受謠言之苦,唯一能做的只剩用法律還清白。而“柯笑陽”和所在公司稱,不知康師傅150萬元索賠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說,“轉發(fā)者有義務核實所傳言論、視頻的真實性”,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有起碼的判斷,“如果轉發(fā)不經核實的信息造成了傷害,就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后果?!?

  事實上,食品安全的維權與索賠,在國外有更嚴格的規(guī)定。在美國,阿拉巴馬州、亞利桑那州、得克薩斯州等在內的13個州通過了《食品詆毀法案》,個人不能隨意指責食品安全問題,如對肉類、家禽或者生海鮮中的細菌所引起的健康風險等發(fā)表評論,除非有非常確鑿的證據。同時,食品企業(yè)可依據該法案以誹謗的名義起訴對他們的批評者,具體形式包括:不當的出版物、文章、刊印、標記或圖片等,一切能破壞食品生產的個人或者組織聲譽的行為。

  ■對策

  應引入食品安全責任險

  與之對應的是美國成熟的產品責任保險制度。根據《美國產品責任法》,學校、醫(yī)院、食品零售商、農貿市場在內的大型餐飲機構要求其食品供應商購買食品責任保險。若因食品消費、加工環(huán)境、售賣環(huán)境、處理條件、分銷過程等因素給消費者帶來傷害,食品責任保險可提供保護。

  在歐洲也有類似眾保模式。但在歐盟國家賠償體系中,并不承認懲罰性賠償原則,受害一方通常通過社會保障獲得賠償,只有當國家提供的福利不足以補償時,才由產品責任保險提供補償。

  在國內,針對公眾索賠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也在逐步推進。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今年2月,中國保監(jiān)會、食安委、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聯合印發(fā)《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在食品安全領域將引入保險制度,由食品生產廠家投保,出現風險后由保險資金賠付。

  目前,浙江、上海等地已率先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地方性試點。中央財經大學食品藥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偉表示,在食品安全強制險上,國內外普遍缺乏成熟經驗,“其復雜程度遠高于交強險,目前并無可借鑒方案,將來可能選取嬰幼兒食品、校園食品等作為試點,再逐步推進。”新京報記者李棟 實習生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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