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舉報事件再次發(fā)酵 澄清公告被指避重就輕
- 發(fā)布時間:2015-08-10 07:37: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虹舉報事件再次發(fā)酵。8月6日,長虹針對紀委書記楊學軍公開舉報董事長趙勇一事發(fā)布公告,否認趙勇濫用職權并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但在8月8日,舉報人楊學軍針對長虹發(fā)布的公告提出新的質疑。業(yè)內人士建議,長虹應該進行一場全面徹底的新國企改革。
關于長虹的澄清公告,楊學軍在最新的聲明中表示,該公告明顯避重就輕,對趙勇在2009年6月-2010年10月之間多次繞開公司董事會、圍繞鑫昊項目的前期合作投資而簽署一系列法律文件的行為是否違反程序避而不談。
此外,楊學軍指出,長虹在公告中只談“在H3項目建設運營階段,長虹集團協(xié)調解決H3項目貸款,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貸款和貸款擔保等事項經過了長虹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并沒有提及在“H3備忘錄”及相關“托管協(xié)議”實施一年多以后,為解決鑫昊的融資問題,在紙已經包不住火的情況下,趙勇不得已才在提供委貸和貸款擔保的提案中告知“H3備忘錄”的情況。
楊學軍在聲明中強調,針對自己作為紀委書記實名舉報董事長涉嫌濫用職權、違法決策且造成重大損失的報案,理應由政府的執(zhí)法部門依照法定程序立案調查,不能僅憑長虹斷章取義的公告了事。
上個月,長虹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學軍采取公開報案方式,舉報長虹集團、長虹股份董事長趙勇涉嫌嚴重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楊學軍在舉報信中指出,當索尼、東芝、先鋒、日立等企業(yè)先后淡出或放棄等離子市場且長虹首個等離子項目逐漸成為公司拖油瓶的情況下,趙勇濫用職權與合肥有關方面達成合肥鑫昊等離子項目,并在2009年6月-2010年10月期間先后4次繞開董事會做決策,由于趙勇的違規(guī)操作導致長虹陷入了巨額債務。
對于此次舉報所涉及到的項目,長虹于8月6日發(fā)布公告核查說明,否認趙勇涉嫌濫用職權、造成集團巨大損失的說法。
長虹在公告中表示,在H3項目建設運營階段,長虹集團協(xié)調解決H3項目貸款,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貸款和貸款擔保等事項經過了長虹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在整合收購階段,長虹集團獨立實施了對合肥鑫昊的分階段整合,經過了長虹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屬于公司集體決策。這一說明直接為趙勇澄清了楊學軍所舉報的“繞開董事會與合肥有關方面達成合肥鑫昊等離子項目”的行為。
此外,關于趙勇的行為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一事,公告表明,由于等離子行業(yè)發(fā)生了重大變化,合肥鑫昊進行了戰(zhàn)略調整及產業(yè)轉型,鑒于目前長虹集團對合肥鑫昊投資項目正在實施中,經濟效益需待項目實施結束后方可進行最終評估。
業(yè)內人士表示,長虹一直受制于體制問題而發(fā)展滯后,雖然之前該公司曾啟動過民營化、國有股減持等產權改革計劃,但最終因阻力過大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此次的舉報事件應該能給長虹發(fā)出警醒,未來應該放開手腳,進行一場全面徹底的新國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