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稅務總局:斬斷稅務與涉稅中介利益鏈條

  • 發(fā)布時間:2015-06-03 09:30:5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2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出通知,嚴禁稅務人員違規(guī)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行為,徹底斬斷稅務干部與涉稅中介行業(yè)的利益鏈條。

  涉稅中介服務是納稅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

  為防范涉稅中介違規(guī),近年來,稅務總局加大力度規(guī)范涉稅中介,將嚴肅查處稅務干部在涉稅中介機構投資入股、兼職取酬、強制稅務代理等。但仍有個別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違規(guī)參與涉稅中介經營活動牟取利益的情況,為此,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對違規(guī)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行為實行“零容忍”,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通知明確,稅務人員嚴禁出現(xiàn)5類違規(guī)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的行為,包括:直接開辦或者投資入股涉稅中介,在涉稅中介掛名、兼職(任職)或者出借(出租)注冊稅務師等資格證書,以任何理由強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稅中介機構就業(yè);強制、指定或者變相強制、變相指定納稅人接受涉稅中介服務;以任何名目在涉稅中介報銷費用、領取補貼(補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經濟利益;利用稅收征管權、檢查權、執(zhí)法權、政策解釋權和行政監(jiān)管權,與中介機構合謀作出有關資格認定、稅收解釋或決定,使納稅人不繳稅、少繳稅或減免退抵稅,非法獲取利益;其他違反規(guī)定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的行為。

  稅務總局還明確,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業(yè)務范圍內從事與稅收業(yè)務相關的中介活動,應該回避。領導干部辭去公職或退(離)休后3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qū)和業(yè)務范圍內的涉稅中介兼職(任職),或從事涉稅中介營利性活動。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