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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管路邊停車位的利與弊

  • 發(fā)布時間:2015-05-30 02:31:24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深圳政府接管路邊停車位之后,收費全部進入政府財政專戶,這會讓收來的費用更有安全保障,但這也必然面臨路邊停車位經(jīng)營權壟斷等問題。

  據(jù)報道,在享受了長達八年的路邊免費停車福利之后,深圳人進入了史上最嚴厲的交通處罰時期。深圳市政府為了治堵,推出全國首例政府接管停車位的實驗,這項實驗也引發(fā)了部分市民的強烈反彈。

  近年來,“路邊停車收費”成了個飽受爭議的話題。像對于路邊停車位收費,有反對者就認為不該收費的理由是“城市道路是用大家交的稅修建的,車主也交了燃油稅”。再如,有關企業(yè)所收取的停車費到底“去哪兒了”,曾引發(fā)輿論無數(shù)追問。在此語境下,如何解決路邊停車收費問題,是每個城市管理者的考題。深圳通過專門立法,專門成立事業(yè)單位,使整個收費項目變成純粹的政府行為,這些做法在全國屬于首次。我認為,雖然“深圳模式”的實際效果還需更長時間來檢驗,但這種嘗試對其他城市不乏借鑒和啟示意義。

  首先要指出的是,路邊停車位理應收費,因為道路屬于緊缺的公共資源,如果部分人占據(jù)公共資源而不付費,對其他市民來說很不公平。而且,對路邊停車進行收費還是緩解擁堵、促進交通秩序向好的一種經(jīng)濟杠桿。而《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也規(guī)定“路邊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的,當繳納車位使用費”。

  既然路邊停車位屬于一種公共資源,那誰是最合適的管理者呢?很多人認為是政府。其他城市基本上都把路邊停車收費交給相關企業(yè)來管理,但企業(yè)管理之后,即便政府規(guī)定了收費標準,要求企業(yè)公開收費賬目,也難以保證公共資源管理帶來的收益不會流失。

  深圳政府接管路邊停車位之后,專門成立了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經(jīng)費由財政全額撥款。再加上收費全部進入政府財政專戶,技術環(huán)節(jié)采用停車手機繳費系統(tǒng),這會讓收來的費用更有安全保障。

  另外,其他城市把路邊停車收費權讓給企業(yè),不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比如,部分車輛亂停車就會影響城市交通秩序,而收費企業(yè)與執(zhí)法部門之間不一定會建立協(xié)作關系。深圳做法則有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因為深圳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隸屬于深圳交通運輸委,這樣就能把收費人員取證與交管部門執(zhí)法結(jié)合起來。

  但深圳做法有些地方也存疑:比如說,官方稱是收費的錢進財政的“大盤子”——財政專戶,但市民更想知道,這筆款項具體花在哪,花得是否合理合法。

  還值得關注的問題是,政府接管停車位后,等于是政府壟斷了路邊停車位經(jīng)營權和收費權,這是否符合簡政放權的改革思路?且深圳路邊停車收費在壟斷經(jīng)營的情況下,由于缺少競爭機制,那個獨此一家的事業(yè)單位又能否提供合格服務……這些問題,都是擺在深圳城市管理者面前亟待解決的難題。

  □馮海寧(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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