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5年01月10日 星期五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為何有的官員“既拿車補又坐公車”

  • 發(fā)布時間:2015-04-03 02:31:29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視點

  在既有保留公車、又有貨幣補貼的改革之后,是否保留機關車輛服務中心,不再提供重復的用車實物服務,明確其適用范圍,應該好好議議。

  據羊城晚報報道,3月31日,在廣州舉行的一個工作座談會上,記者驚訝地發(fā)現,去年已啟動貨幣化公車改革的深圳市,8個與會單位的10名干部,竟帶有8名司機。會議牽頭單位稱用車符合規(guī)定,但不夠環(huán)保,以后盡量統(tǒng)一乘車。

  應該說,深圳官方的部分解答是符合規(guī)定的。其中一名干部是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屬于市領導,不在深圳市公車改革的范圍,仍配有公車。兩名區(qū)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屬于區(qū)四套班子成員,按照深圳市各區(qū)的公車改革方案,區(qū)領導可以選擇保留公務車或者發(fā)補貼,經詢問,這兩名副主任選擇了保留公務車。

  需要具體分析的是另外7人,他們都參加了車改,也都領取車補,其中一人是開私家車的。但李宇東說,與會的深圳市人居環(huán)境委副主任和坪山新區(qū)城建局長兩人共用人居環(huán)境委的一輛公車。這輛車是該委保留的機動用車。深圳市水務局副局長及光明新區(qū)城建局長也是使用的單位保留的機動用車。就是說,有4人是使用了單位保留的公務車。

  對于單位能不能保留公務車,中央的規(guī)定是,“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和符合規(guī)定的一線執(zhí)法執(zhí)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但是,深圳市的車改卻把保留公務車的標準放寬了,變成“各單位可以保留少量單位集體性調研和公務接待活動用車”。同時在具體執(zhí)行時,雖規(guī)定了“50人以上單位可保留一輛機動用車、200人以上單位可保留2輛機動用車”,實際上為單位保留公務用車留下了豁口。成為一些單位領導既拿車補,又坐公車的條件。

  7人中還有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huán)資工委兩人是向深圳市機關車輛服務中心申請的公車。這里暴露了深圳車改的又一個漏洞:依然成立機關車輛服務中心,提供用車服務。市領導不參與改革,繼續(xù)保留專車。而參與了車改的干部都領取車補,應該用市場化的辦法解決乘車問題,市里還成立一個機關車輛服務中心干什么?如果不能明確其適用范圍,當然又會讓一些官員有漏洞可鉆。

  正是由于上述兩個漏洞,才讓一些官員“既拿車補,又坐公車”有了可能。因此,要終結這種現象,必須修訂原來的車改方案,一是除了少數符合中央規(guī)定的單位用車之外,大多數單位保留的調研、接待用車應該一律取消;二是,在既有保留公車、又有貨幣補貼的改革之后,是否保留機關車輛服務中心,不再提供重復的用車實物服務,明確其適用范圍,應該好好議議。

  深圳官員到廣州開會,按照規(guī)定不在車補范圍之內,是可以由公款報銷的。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差與申請公車出差,孰廉孰奢,也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殷國安(職員)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