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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產(chǎn)部門打字員受賄四百萬 因有誰先打印選擇權

  • 發(fā)布時間:2015-03-25 07:26:00  來源:重慶晨報  作者:媒體工作者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預防腐敗局原副局長崔海容,近日就行政審批問題,談到南方某省會城市土地房產(chǎn)部門的一個打字員受賄400余萬元,原因是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打字員就有了誰先誰后打印的選擇權,而“搞房地產(chǎn)的老板不差錢,早一天審批過關,就早一天回收銀子。”

  前有北京動物園原副園長肖紹祥被控貪污、受賄1400余萬元,河北科級干部馬超群家中搜出上億元現(xiàn)金、74斤黃金等一些駭人聽聞的貪腐案例,塑造了“小官巨腐”這個詞;現(xiàn)在又爆出一個小小打字員,非官非吏,卻能夠收受巨額賄賂,這已經(jīng)不是令人大開眼界了,而是完全無語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讓一臺小小的打字機成了“印鈔機”,讓一只小小的蛀蟲,啃噬了一大片森林呢?毫無疑問,所有的行賄都是沖著權力而去,巨腐打字員,打的首先是行政審批的臉。蓋一套房子,要先蓋一百個章,繁瑣而又漫長的審批程序,讓一些開發(fā)商不得不去走后門。從這一點來說,打字員是借了行政審批難,有時候甚至是“刁難”的妖風,坐收漁利。

  不過,在筆者看來,這也僅僅只是一個方面。崔海容副局長用這個案例來談行政審批之弊,我倒覺得,這同時也暴露了更大、更長久的積弊。在如此驚世駭俗的腐敗面前,與其說是行政審批不科學、法制不健全,倒不如說,我們一直都缺少法治的意識和基因。

  事實上,這則新聞中,打字員真的有誰先誰后的選擇權嗎?既然是排隊等候,那就應遵循先來后到的公序良俗,為什么可以憑“錢”插隊?其他排隊的為什么不站出來制止、不去維護自己最基本的權益?

  當一種有悖社會公德,甚至是有悖法律的事情發(fā)生時,很多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去維護公德、捍衛(wèi)法律,而是盤算自己如何也能在這種不正常的社會潛規(guī)則中,居于主導地位,這才是根子上的悲哀。

  去年,北京姚家園一轎車闖自行車道遭騎行的外國人攔下,就曾引發(fā)社會討論:為什么較真的不是中國人?這樣的較真,這樣向不文明、向潛規(guī)則說不的習慣,才是我們真正缺乏的。

  一定要認識到,簡政放權也好,依法治國也罷,前提是得有懂得行使自己手中的監(jiān)督權、懂得學法守法用法、懂得按規(guī)則而不是潛規(guī)則辦事兒的公民。自上而下的改革,一定要有自下而上的配合,唯有此,改革才能發(fā)揮出最大效益,民眾才能獲得最大化的利益。當然,也許有人會說,按常規(guī)出牌得先有常規(guī)的環(huán)境,那么,為什么我們就不能先從自己做起,主動營造這樣的環(huán)境呢?王磊(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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