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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出新規(guī)遏制“天價”采購:合同須公開

  • 發(fā)布時間:2015-02-28 08:42:36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3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昨天透露,為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天價”采購等尋租腐敗,《條例》提出強化政府采購的源頭管理和結果管理,并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負責人就《條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有關負責人介紹,政府采購法自2003年1月1日實施,我國政府采購總規(guī)模從2002年的1009億元上升到2013年的16381億元。但政府采購活動中出現(xiàn)的“豪華采購”“天價采購”、質量不高、效率低下等問題也招致社會對政府采購的質疑。解決這類問題僅依靠加強采購程序監(jiān)督是不夠的,還需要強化政府采購的源頭管理和結果管理,做到采購需求科學合理,履約驗收把關嚴格,減少違規(guī)操作空間,保障采購質量。

  為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尋租腐敗,《條例》規(guī)定項目信息須公開,采購文件須公開,中標、成交結果須公開,采購合同須公開,投訴處理結果須公開。

  針對實踐中常出現(xiàn)違法采購結果無人負責、責任無法追究等問題,《條例》細化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等主體的違法情形及法律責任,使責任追究有法可依。一方面,《條例》增列的違法情形有34種之多,例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供應商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及供應商之間惡意串通的具體情形等。另一方面,針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的違法情形,明確規(guī)定給予限期改正、警告、罰款,同時還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專家說法

  天價采購與需求管理不足有關

  采購的U盤變身iTouch4、斥資千萬元購買10萬套“次品”課桌椅、十多家企業(yè)競爭報價最高者竟中標……近年來,政府采購領域屢屢出現(xiàn)質次價高、豪華采購等問題,“買貴不買對”“買人參的錢買蘿卜”等采購亂象飽受詬病。

  “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與過去對政府采購需求管理不足相關。”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徐煥東說,由于一直以來缺乏從法律層面明確采購需求管理問題,沒有具體的采購需求說明、論證等要求,也沒有相關責任規(guī)定,導致一些政府采購買了不該買的東西,一些本來不需要或過于奢侈的東西大量采購。

  目前,我國年政府采購資金規(guī)模已近2萬億元,帶動了一個超過20萬億元的公共采購大市場。徐煥東認為,引導政府采購領域規(guī)范發(fā)展,僅靠加強采購程序監(jiān)管是不夠的,還需要強化政府采購的源頭和結果管理。

  新出臺的實施條例一大突破,就是明確了采購需求的內容,如規(guī)定采購人應當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明確采購需求成為政府采購的重要目標和依據(jù),并規(guī)定采購標準應當依據(jù)經費預算標準、資產配置標準和技術、服務標準確定等。

  “政府采購合同公開體現(xiàn)里程碑式的進步?!蹦祥_大學法學院教授何紅鋒說,雖然政府采購法要求公布政府采購結果,但并未要求公開政府采購合同,公眾、未中標或者成交的供應商無法了解政府采購合同的全部內容,此次條例要求公開采購合同,將大大提高政府采購信息透明度,強化公眾對政府采購的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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