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渠道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 發(fā)布時間:2014-12-20 03:31:4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3年,江蘇省南京市農民人均純收入16531元,其中財產性收入為633元,增長10.1%,占農民人均純收入比重為3.83%。在拓寬農民財產性收入渠道方面,創(chuàng)造了不少好的經驗和做法。
一是“房東經濟”:增加農民的房屋主產收益。拆遷安置過程中,在保障失地農民居住需求的前提下,接受和組織被拆遷居民富余的安置期房折價入股,由政府為其優(yōu)先安排優(yōu)質經營性資產進行經營管理。江寧區(qū)累計成立濱江、湯山等6家富民合作社,入社房屋超過400套,入社農民戶均增收1萬元。
二是“股東經濟”:增加農民的共有資產收益。推行社區(qū)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讓農民做股東享收益。截至2013年,全市累計完成649個村居社區(qū)股份制改造,覆蓋面達92%,分紅超過2億元,人均近100元。
三是“土地經濟”:增加農民的財源母體收益。南京市六合區(qū)在推進萬頃良田工程中,堅持項目區(qū)農戶原承包土地仍歸農戶所有,將原有四荒地集中整治后扣除部分村集體面積其余升溢面積全部均分給農戶,使農戶土地面積平均增加60%,通過村委會以年保底450斤粳稻/畝的標準集中流轉后,農民的土地收益平均增長80%左右。
四是“旅游經濟”:增加農民的財產增值收益。南京市江寧區(qū)通過“金花村”建設,大力發(fā)展都市生態(tài)休閑旅游。改建后的“金花村”農民住宅變成鄉(xiāng)村別墅,一幢房子以前20萬元賣不出,現(xiàn)在200萬元買不到,年租金達10萬元。
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應堅持全面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的原則,多渠道多元化組織實施:加快推進新型城鎮(zhèn)化進程,增加農村財富積累;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讓農民以權生財;完善農村土地制度,讓農民以地生財;做活“合作”增收文章,讓農民以股生財;建設好美麗鄉(xiāng)村,讓農民以美生財;培養(yǎng)農民市場經營理念,讓農民以財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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