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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元旦起證券交易印花稅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中國網(wǎng)財經(jīng)12月31日訊 國務院今日晚間下發(fā)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xiàn)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國務院關于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國發(fā)明電〔2015〕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xiàn)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有關地區(qū)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fā),繼續(xù)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征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國務院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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