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取消出租車經營權使用費 或倒逼降低“份子錢”
- 發(fā)布時間:2016-03-26 07:1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出租車改革在地方層面正多點開花,探索前行。記者注意到,深圳、蘇州、無錫、常州、徐州、南昌、南京、寧波、金華、杭州、義烏、武漢等10多個城市相繼取消出租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對出租車經營權實行無償使用。
去年10月份,交通運輸部公布的《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逐步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慮市場公平競爭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的過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
近日,深圳提出將要推行出租車行業(yè)改革,實現經營權使用無償化,這一消息引發(fā)關注。中新網記者梳理發(fā)現,除了深圳,今年以來,蘇州、無錫、常州、徐州、南昌、寧波、金華、義烏等一些城市也已推行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使用。
其中,自2016年1月1日起,寧波、金華取消收取市區(qū)出租汽車營運權有償使用費,義烏也全部取消。南昌2月份也明確,從今年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并將預先實際征收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予以退還。
自今年3月1日起,江蘇省蘇州市區(qū)、無錫市區(qū)、常州市區(qū)(不含金壇區(qū))、徐州市區(qū)停止征收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金,實行經營權無償有期使用。
更早前,杭州、南京、武漢等城市已陸續(xù)出臺政策,從2015年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其中,杭州還明確,出租汽車的經營權每期為6年。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劉小明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記者會上表示,這次出租車改革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要無償、有期限,目的是為了使出租車服務能夠進入良性循環(huán),而且用優(yōu)質的服務來取得經營權。
或將倒逼企業(yè)降低“份子錢”
“我平均每天工作至少10個小時,前8個小時是掙‘份兒錢’,多干的那2個小時掙的才真正是自己的收入。”北京銀建一位出租車司機對中新網記者表示。
在受到網絡“專車”沖擊、乘客數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能否降低“份子錢”,是廣大出租車司機尤為關心的問題。那么,取消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是否意味著的哥的姐們不用再交“份子錢”了?
事實上并非如此。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是由政府向公司收取,它只是“份子錢”的一部分。劉小明透露,“份子錢”各個地方雖然標準、項目有所不同,但是整體上來說,它包含了車輛的折舊、保險、維修費、駕駛員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企業(yè)管理的成本、稅金、利潤,還有經營權使用費的分攤。
不過,取消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后,出租車公司的負擔會得到減輕,“份子錢”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間。根據媒體報道,無錫市區(qū)現有4040輛出租車,有償使用費為每證每年8000元,取消出租車經營權使用費,相當于每年讓利3000多萬元。
江西日報的報道也指出,南昌一輛出租車8年的有償使用費為6萬余元,5年有償使用費近4萬元,實施減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將倒逼企業(yè)減收承包人的“份子錢”。
多地提出“份子錢”將協商確定
通過取消經營權有償使用費,來倒逼企業(yè)降低“份子錢”,這畢竟是權宜之計。如何通過改革,使“份子錢”真正得以降低,出租車司機負擔得到真正減輕?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上述出租車改革征求意見稿曾提出,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yè)、行業(yè)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并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實行動態(tài)調整。
一些地方也提出,“份子錢”將協商確定。3月24日,深圳公布了“出租車行業(yè)簡政放權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四項措施”,其中包括改革月繳定額(“份子錢”),額度將由企業(yè)與駕駛員協商確定。
杭州也提出,完善由經營者、駕駛員共同組成的出租汽車行業(yè)協會組織架構,推進行業(yè)工資、承包金集體協商制度。
但是,對于協商確定“份子錢”,出租車司機普遍擔心,他們相對于企業(yè)來講是弱勢群體,最后的談判結果恐怕難以盡如人意。
對此,劉小明認為,在協商當中工會要發(fā)揮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實這三方更重要,一個是工會,一個是企業(yè)的行業(yè)協會,還有一個是政府,政府來調控企業(yè)是否有暴利。在這樣的情況下,工會、行業(yè)協會分別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調控、調整的作用。這有利于整個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也能更好地維護駕駛員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