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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溢油案進展:康菲公司服判 21戶漁民上訴

  • 發(fā)布時間:2016-02-18 10:20:46  來源:中青在線  作者:胡春艷  責任編輯:李春暉

  頗受公眾矚目的康菲溢油案又有新進展。今日記者從天津海事法院獲悉,去年10月30日,該院一審判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賠償21名中國養(yǎng)殖戶168萬余元后,康菲中國表示服判,而漁民因對賠償金額不滿提起上訴,目前二審正在審理中。

  2011年6月,位于渤海的我國最大海上油氣田、康菲石油中國公司與中海油的合作勘探開發(fā)項目蓬萊19-3油田發(fā)生溢油事故。事后,國土資源部、環(huán)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yè)部、國家安監(jiān)總局、國家能源局聯合調查組發(fā)布報告認為,這是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責任事故,共污染了6200平方公里海水,其中87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重度污染。作為該油田的作業(yè)者,康菲公司應承擔溢油事故的全部責任。

  2014年12月9日,天津海事法院開庭審理21名養(yǎng)殖戶訴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海上污染損害責任糾紛一案。21名河北省養(yǎng)殖戶主張,他們因溢油事故蒙受了巨額損失,索賠1.4億余元,并要求被告承擔703.72萬元鑒定費及訴訟費用。其中,漁民欒樹海,索賠最多,金額達2700多萬元。

  2015年10月30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賠償21名中國養(yǎng)殖戶1683464.4元。而事故發(fā)生時,中海油公司不是油田的作業(yè)者,也不控制污染源,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天津海事法院院長張勉介紹說,該案審理過程公開透明,庭審采用了微博直播的方式,整個開庭過程都在社會公眾監(jiān)督下進行。被告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服判,未提起上訴。而欒樹海等21名原告漁民,對賠償金額不滿意,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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