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網購"差評"改"好評"產業(yè)鏈:一個收費260
- 發(fā)布時間:2015-02-02 08:05:00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謝凌宇
網上購物,因為沒有眼見為實,“評價”影響著很多買家的購買行為。比如,在淘寶上買了假貨、次貨,或者對賣家的服務不滿意等,你可能會果斷地給賣家來個“差評”或“中評”。為了不影響生意,一些賣家會想方設法地對“差評”“中評”進行刪改。于是,在你給出“差評”“中評”后不久,有人會偷偷登錄你的淘寶賬戶,把你之前給過的評價刪除或改成“好評”。而這種人就是“職業(yè)修改差評師”。
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浙江省內首起“職業(yè)修改差評師”案件,法院經審理后,當庭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李駿杰有期徒刑五年,同案的另外4人也分別獲刑。
藏在“差評”下的產業(yè)鏈
李駿杰等5人分散在全國各地,直到在法庭受審時,他們大多才第一次在線下見面。在刪改“差評”的黑色產業(yè)鏈中,他們的分工各不相同。
案發(fā)前,李駿杰在杭州市濱江區(qū)一家科技公司上班。5人當中,他主要負責通過QQ在網上聯系需要修改“中評”和“差評”的淘寶賣家,改一個評價收費260元。
在彼此不碰面的互聯網上,刪改“差評”的流程將李駿杰和4個同伙連在一起:需要刪改“差評”的賣家會把相關買家的信息發(fā)給李駿杰,李駿杰把這些信息傳給他的下線,即在廣東打工的黃福權、王鳳昭,黃、王二人再把信息反饋給在江西某市公安系統(tǒng)工作的胡榕,由他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查明買家的身份證信息,之后把信息以每條15元至25元不等的價格賣給黃、王二人。
收到胡榕給的買家身份證信息后,黃、王二人以每條15元的價格讓河北石家莊人董偉“PS”出身份證復印件,再把復印件以每件45元的價格轉賣給李駿杰。有了買家的身份證復印件,李駿杰就可以利用技術手段,冒充淘寶買家身份騙取該買家的淘寶賬號并重置密碼,最后非法登錄淘寶評價系統(tǒng)刪除或修改“中評”“差評”。
判決書認定,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一年半左右時間里,李駿杰共修改“中評”“差評”347個,獲利9萬余元。胡榕共轉賣信息900余條,獲利1.8萬余元。
刪改“差評”犯了什么罪?
“職業(yè)修改差評師”的存在對淘寶網和淘寶用戶來說,都不是一件好事。
淘寶網表示,信用評價的數據在該網站搜索、選品系統(tǒng)中起到基礎性作用。刪除中、差評數據危害到淘寶的流量分配體系和數據系統(tǒng),對合法賣家和淘寶網的數據安全造成威脅,也對買家的購物體驗產生影響。
這些以刪改“差評”為業(yè)的人犯了什么罪?辦案檢察官以此案為例介紹說,“職業(yè)修改差評師”李駿杰的行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法院審理后也以此罪名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而那位利用職務便利為這個團伙提供買家身份證信息的民警胡榕,犯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至于參與信息買賣的黃福權、王鳳昭和董偉,均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以相應罰金。
“好評”真有那么重要嗎?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隨著淘寶用戶的大量增加,一些寄生于“差評”的食利者紛紛出現。
2013年7月3日,全國首例“惡意差評師”案件在杭州宣判。以楊某為首的12名“惡意差評師”在淘寶網上向某個網店賣家惡意下單,而后通過QQ等聊天工具與賣家“談判”,以發(fā)貨就給“差評”、不發(fā)貨就投訴為由,向賣家敲詐錢財。這一團伙通過“惡意差評”謀得非法利益2900余元,主犯楊某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除楊某外,吳某、周某、陳某等11名從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一年及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處以罰金2000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淘寶上的評價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實的用戶體驗?!白非蟆迷u’固然好,但100%的‘好評’大多是不符合事實的?!币晃弧百Y深”淘寶用戶對記者說,“即便是買家出于個人意愿給出‘差評’,賣家也會要求對方改成‘好評’,或以返利來誘惑,或用謾罵、威脅等卑劣手段。說到底,是淘寶賣家對買家‘差評’的過度在意催生了‘職業(yè)修改差評師’和‘惡意差評師’的存在?!边@位淘寶用戶總結分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