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財險明確責任再購買 超額投保只按實際價值賠
- 發(fā)布時間:2014-09-29 14:2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龍
宣稱給家庭財產多一份保障的家財險,數額并不大,看起來卻能讓人們在意外狀況下不致遭受太大的損失,深得消費者的喜愛。但實際上,記者采訪業(yè)內人士獲知,不少消費者往往到理賠時才發(fā)現實際并非其想象,皆因購買時并未研究具體條款所致。記者擷取了其中的幾個典型案例,來為您解答其中的疑惑。
多家投保
不獲重復賠償
【案例一】
“經朋友介紹,我在保險公司買了一份家庭財產保險,在銷售人員建議下,除了基本險,還購買一份5萬元保障金額水暖管爆裂險的附加險。當時我覺得投保的金額并不大,也沒具體問??蓻]想到,半個月前,我家的水管發(fā)生爆裂了,家里遭到水淹,發(fā)現及時,只有地板和一些家具受損。慶幸的是之前購買了家財險,還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避免了更大的損失。后來我愛人突然想起,年底前繳納物業(yè)費時,物業(yè)也贈送了她一份家財險,當時我們倆合計,是不是多一份保險,就會獲得更多的賠償?我們分別向保險公司報案后,保險公司查勘后確定損失為3.5萬元,最終由兩家保險公司按比例賠償,賠償金額總計3.5萬元。”——讀者于先生
【專家說法】
業(yè)內專家表示,于先生的這種情況屬于重復保險,根據保險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雖然于先生和于太太分別購買了保險,繳納了保費,但他們是給同一套房屋購買的保險,發(fā)生事故理賠時,應當由夫妻二人購買保險的兩家保險公司根據比例分擔賠償,最終獲得的賠付都不會超過鑒定損失賠償金的總額。
超額投保
只按實際價值賠償
【案例二】
“我連續(xù)多年購買家庭財產保險,覺得花不了多少錢,但能給家庭買個保障挺劃算的。每年投保時,我都特意將保額填得高點,這樣保費不會增加多少,但我自己覺得一旦發(fā)生事故,能獲得的賠償就能多點。天有不測風云,今年2月,家中不幸發(fā)生火災,雖然說施救及時,房屋主體沒有受到什么損害,但屋內的家具、家電、地板墻面都損失嚴重,后來我向保險公司報案,我當時為家里的裝修和屋內財產投了10萬元,但經過保險公司查勘后,核算我家的財產總計6萬元,加上折舊因素,最后只賠付給我35000元?!薄x者姜先生
【專家說法】
姜先生這種做法屬于超額投保行為。專家解釋:所謂超額保險,就是投保時保額大于所保財物的實際價值,出險后,保險公司通常會對“超額投保”的情況進行分析。如果認為投保人是惡意超額投保,企圖獲得額外收益,保險公司則視保險合同無效。但如果是由于像家電、家具等財物貶值,導致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額大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將按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標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超出部分的保額無效。
投保附加險種
可獲得特殊保障
【案例三】
“中秋節(jié),我們全家京郊自駕游,不想前腳剛出門,家里廚房的自來水管就爆裂。水勢較大,波及到了樓下鄰居張先生,物業(yè)接到張先生的電話就立即通知了我,等我回家時,屋內已經積水,不僅自己家的地板、沙發(fā)、衣柜等家居被泡,張先生家的天花板、墻面都受到了影響。在協(xié)商賠償的過程中,熱心的張先生告訴我們,他家購買了家庭財產保險,自己家遭受漏水影響,不知道保險公司會不會對該事件進行賠償。如果能賠償,就能讓我們少賠償一些,畢竟發(fā)生這種事情誰都不愿意。我們家損失也很嚴重,但只能自認倒霉,自掏腰包。”——讀者李女士
【專家說法】
住在樓上的李女士家發(fā)生水管爆裂,如果其購買家庭財產基本險,并購買附加的水暖管爆裂險,一旦發(fā)生由于水暖管爆裂造成的損失,經過保險公司查勘,確定了賠償金額,就可以彌補自己家的損失。由于自己家的水暖管爆裂造成對于鄰居等他人的影響,如果當時購買了居家責任險或者家庭住戶的第三者責任險,就可以由保險公司對鄰居的損失做出賠償。
樓下張先生受到樓上漏水影響,盡管也購買了家財險,保險公司在理賠環(huán)節(jié)中會先行確認作為本次事故的責任方李女士是否會賠付張先生損失,如李女士已負責賠償其損失,保險公司將不再賠償張先生的財產損失,如確定責任方未負責賠償,則保險公司在賠償張先生損失后,自動獲得代為追償權,保險公司有權利向李女士進行索賠。
留意約定免責條款
【案例二】
“老公出差不在家,孩子期末考試一結束,我就報了一個暑期的17日歐洲游,帶孩子出門玩幾天。等我們結束旅行回到家,家中的場景就讓我傻眼了:屋里一片狼藉,到處都是被翻過的痕跡。仔細檢查,家中的一些首飾、現金、筆記本電腦等一些貴重物品被一掃而空,顯然我們出門這陣子家里遭賊了。我打110報了案,經公安人員現場查勘,事故確定為他人入室盜竊。后來給出差在外的老公打電話,告訴他家里的情況。老公告訴我,給家里買了家庭財產保險,讓我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案。3個月過去了,派出所這邊還沒有破案,本來以為保險公司一定會賠償我家的損失,沒想到竟然收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單?!薄x者宋女士
【專家說法】
目前市面上所有的家財險中,關于入室盜竊的責任免除條款中,往往會約定投保的房屋不能空置超過一定的天數,這個時間一般會在15天、30天等。本案中宋女士所購買的家財險條款中,應約定了房屋空置超過15天,如此期間產生入室盜竊,不屬于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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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險與消費者也相關
【疑問一】
有家裝公司推出簽單就贈送保額高達百萬元的裝修綜合保險的活動。裝飾公司表示,該保險保障由于裝修出現的問題,大多數消費者會有疑問,裝飾公司的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應該找裝飾公司吧。這種感覺是裝飾公司給自己買的保險,這和消費者有關系嗎?
【專家說法】
這種情況應該屬于產品質量保證險的范疇,保的是如果商品(對于裝飾公司,其裝修就是商品)質量問題導致的事故,引起業(yè)主或第三方財產損失,可以得到賠償,保的是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裝飾公司的賠償責任,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確實是裝飾公司給自己買的保險,但因為有了這個保險,一旦發(fā)生事故,無論當時商家有沒有賠償能力,消費者都能夠得到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所以對消費者來說還是有好處的。
【疑問一】
“我們在購買一些防盜門、防盜窗、散熱器、淋浴房等產品時,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商家常常介紹,其產品由某保險公司承保,最高可賠償幾十萬、幾百萬的保險金等,出現問題也有保障。這些保險屬于什么類型的保險,對于消費者來說有什么意義?”
【專家說法】
這種類型的保險一般分為兩類,即產品責任險和產品質量保證險。產品責任險保障的是產品對使用者造成的損失,商家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是指商家生產或銷售的產品,由于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產品修理、更換或退換貨費用由商家承擔。對于其中產品本身的質量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雖然都是保險公司賠付給商家,但對于消費者來說,還是有一定的保障意義。
不過專家提醒,雖然很多商家拿這種保險作為宣傳噱頭的現象很常見,但保險公司對其產品承保,無論是使用產品責任險還是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都是要規(guī)避廣告宣傳的。如果商家將保險公司承保情況用于宣傳來提升銷售量,一旦因此產生法律糾紛,保險公司不會認可責任,還會追究廠家違反約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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