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蓮:"限"不如"禁" 期待"禁塑令"更給力
- 發(fā)布時間:2015-01-04 07:40: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時習
2015年1月1日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規(guī)定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具。
我國施行“限塑令”以來,取得了一定成效,也面臨一些現實中的尷尬。這表明,對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限”不如“禁”。
實行“禁塑令”,執(zhí)行是關鍵。首先,相關部門應形成合力,全力推進。環(huán)保部門應一律叫停生產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企業(yè),同時停止此類項目的審批;工商部門應加大對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力度,對重點環(huán)節(jié)和流通領域保持高壓嚴管態(tài)勢。特別是,應將“禁塑令”上升為地方性法規(guī),制定出“禁塑”目錄。
實施“禁塑令”,不是封殺所有塑料制品,而是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這就要求在實施“禁塑令”的同時,加快替代產品的研發(fā)、生產和供應。目前來看,替代產品生產技術在我國成熟可靠,能夠滿足“禁塑”后的市場需求。只要逐步降低銷售價格,相關替代產品一定能替代不可降解塑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