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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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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咸陽市涇陽縣何某等人信訪事項督查情況

  2015年11月,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會同相關(guān)司局組成督查組,就咸陽市涇陽縣何某等人上訪反映的問題,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約見信訪人、查看現(xiàn)場等方式進行了實地督查。

  一、基本情況

  何某,男,住陜西省咸陽市涇陽縣永樂鎮(zhèn)大齊村。2015年6月,何某等人上訪反映,2011年以來,村書記非法倒賣集體土地855畝。

  二、核查情況

  信訪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2011年11月,大齊村村委會與銀宇公司簽訂4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總面積894畝,約定土地用途為農(nóng)業(yè)種植,承包期限10年,承包費1500元/畝/年,每年支付一次,每三年上浮10%。銀宇公司已向大齊村支付土地承包費用共計417.24萬元,土地承包費全部分配到戶,何某戶土地承包費用已由其妻領(lǐng)取。土地承包期間,銀宇公司沒有改變土地用途。

  因西咸新區(qū)建設(shè)規(guī)劃,該地塊屬涇河新城規(guī)劃范圍,部分土地需要征收,原計劃實施的農(nóng)業(yè)種植項目無法開展。2012年和2015年,大齊村委會與銀宇公司分別簽訂了5份協(xié)議,解除了承包合同。

  三、當(dāng)?shù)芈鋵嵍讲榻ㄗh的情況

  督查組針對當(dāng)?shù)卮嬖诘恼鞯剡^程中相關(guān)信息公開不充分等問題提出了督查建議。涇陽縣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開力度,充分保障群眾的知情權(quán);二是做好土地流轉(zhuǎn)、征收等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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