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杭州新能源汽車不再限行
- 發(fā)布時間:2016-03-30 05:32:09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齊航)杭州新能源汽車推廣再迎重大利好。記者昨日從杭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從4月5日起,杭州市(浙A號牌)新能源客車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將進行調整,符合政策標準的浙A號牌新能源客車不受市區(qū)“錯峰限行”和西湖景區(qū)“單雙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納入限行解禁的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兩種情況:4月5日前已經登記上牌的車輛,燃料種類登記不屬于單一汽油或柴油的浙A號牌客車;4月5日后登記上牌且符合《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guī)定》的浙A號牌新能源客車。
“是否符合要求,4月5日前已經登記上牌的車主只要看燃料登記種類,不是單一的汽油或柴油就可以,混合動力、純電動等新能源汽車都可以。4月5日后購買并登記上牌的,可以參考國家工信部公布的新版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焙贾菔泄步痪ш牳敝ш犻L鄭建國告訴記者。
符合上述標準的杭州新能源汽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發(fā)放新能源客車專用標識來確認新能源車的相關信息,并將此作為限行管理及路面管控所必需的、易于辨識區(qū)分的標識。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還將利用非現(xiàn)場執(zhí)法系統(tǒng)和移動警務終端現(xiàn)場執(zhí)法相結合的方式,對車輛進行區(qū)分與管理。
由于大型客車、公共汽(電)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以及客運出租汽車、城市快運車輛等本就不受尾號限行限制,所以無須申領。屆時專用標識發(fā)放對象將主要是符合條件的中、小型客車。新能源車輛所有人可自4月1日起,在市、縣兩級車輛管理所及指定交管服務站等15個窗口,登記申領新能源客車專用標識。所需申領材料包括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以及委托人身份證,單位車輛還需加蓋公章委托書)、行駛證。單位車輛實行單位統(tǒng)一申領,個人車輛可委托或自行辦理。
杭州市公安交警支隊的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杭州已登記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存量在3.1萬輛左右。在杭州限牌政策中,新能源汽車本就是特例,只要購買國家目錄中的新能源汽車,無須通過搖號或競價夠得。限行的解禁,將讓新能源汽車具有雙重優(yōu)勢,未來杭州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或將進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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