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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69支出境人體血樣

  • 發(fā)布時間:2016-01-06 22:18:09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王華兵黃綺虹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1月4日,深圳羅湖海關查獲一宗違規(guī)攜帶人體血液樣品出境案件,共查獲人體血液樣品69支。這是該關2016年查獲的首宗此類案件。

  案發(fā)當天中午,深圳羅湖口岸港澳出境現(xiàn)場,一名老婦背著兩個挎包腳步匆匆,被海關關員攔下過行李X光機。過機圖像顯示其中一個挎包有一些條管狀物品,關員示意其開包接受檢查。經(jīng)檢查,包內有幾十管血液樣品,這些血液裝在一般醫(yī)療抽血管內,管上貼著標簽,注明血液所屬人的姓名以及聯(lián)系電話;每兩三管用透明封口袋包裝,袋上標注姓名表明屬于同一個人,共有二十幾袋,69支血液樣品。而對于這些血液樣品的來源及用途,當事人則是閉口不言。目前,上述物品已移交檢驗檢疫部門處理。

  羅湖海關2015年共查獲26宗血液和血液制品案件,其中15宗為出境渠道查獲。查獲的血液及血液制品逾2000支。

  近年來,羅湖海關查獲的血液案件中有不少是孕婦血。由于境內禁止進行非醫(y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一些中介機構做起了“另類生意”,在境內采集孕婦血液樣本后,攜帶或郵寄至香港進行胎兒性別等基因檢測。

  未經(jīng)檢驗檢疫的血液及其制品,可能攜帶病原體或病毒,對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和生物醫(yī)學發(fā)展構成威脅;同時,血液中含有人類重要的遺傳信息,一些境外機構利用血液或血液制品研究中國特殊的基因品種,走私血液也可能意味著“走私基因”,因此,我國嚴格限制血液以及血液制品進出境。

  羅湖海關指出,旅客攜帶和個人郵寄、快遞人體血液和血液制品進出境,海關嚴格憑衛(wèi)生部的批件或證書辦理驗放手續(xù);旅客不能提供批準文件或證書的,海關將對有關人體血液及其制品予以扣留,并及時移交口岸衛(wèi)生檢疫機關進行處理。(王華兵黃綺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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