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需要法律監(jiān)管
- 發(fā)布時間:2015-11-23 00:29:59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法眼觀潮朱澤軍
今年“雙十一”當天,寧波人消費了12.9億元,創(chuàng)下歷史新高,排名前五名的商品分別為毛呢外套、平板電視、靴子、毛衣和羽絨服。(11月13日《寧波日報》)
隨著互聯(lián)網的迅猛發(fā)展,網絡購物這種新興消費方式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青睞與追捧,甚至成為廣大年輕人生活消費的主流。然而,當許多網商紛紛推出“全場某某折”、“低價秒殺”等花樣百出的促銷手段時,人們也遭遇了一些煩惱甚至糾紛,如有的商家宣稱的所謂“折”,實際上是先漲價再打折的概念游戲;而“低價秒殺”也往往徒有虛名,消費者無法核實究竟是否低價。確實,網上賣家千千萬萬,對于他們推出的各種促銷方法,普通消費者常感茫然,難辨真?zhèn)巍?/p>
實踐表明,要使包括“雙十一”在內的各種購物活動健康生存、有序成長,迫切需要法律的介入?,F(xiàn)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但這只是原則性規(guī)定。賣家為了爭取更多的客戶,想方設法推出各種營銷手段以吸引消費者,這無可厚非,與此同時,肯定會有一些無良商家采取以次充好、先抬價再降價打折等手段以欺騙消費者。
因此,就必須解決一系列的問題,如由誰來監(jiān)督網商在節(jié)日時推出的各種打折、優(yōu)惠的真實性?網購現(xiàn)在都有一個評價系統(tǒng),但這個系統(tǒng)應當由誰來牽頭做?對一些帶有欺詐性質的“先漲后折”調查取證工作由誰來操作?打擊網絡詐騙,特別是對借節(jié)假日、購物節(jié)的詐騙行為由誰去調查?通過追溯案例進行具體剖析,找到消費者受騙上當的原因,并為消費者提供維護自身權益的合理途徑,這些事情又應當由哪個部門具體負責?
總之,為了最終實現(xiàn)法律服務于社會和經濟的目的,構建健康、和諧的電子商務市場,凈化網購環(huán)境,保護網絡購物者的合法權益,離不開法律明確的規(guī)范、細化、完善和強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