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jiān)總局官員受賄稱未謀利不夠罪
- 發(fā)布時間:2015-08-19 07:47: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機關服務中心原副主任胡中文,在單位干部競聘和工程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3人給予的6萬元。記者昨天獲悉,西城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胡中文有期徒刑5年6個月。
胡中文現年58歲,2006年3月起任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副局級待遇),2006年6月至2011年7月主持工作。西城法院查明,2009年和2010年間,胡中文在機關服務中心外包工程、干部競聘和下屬產業(yè)的承租過程中,先后非法收受3人錢款共計6萬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其家屬代為退繳全部贓款。
受審時,胡中文辯稱雖然收了6萬元,但并未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構成受賄罪。西城法院一審判處胡中文有期徒刑5年6個月。
>>案情
1 承包商為要工程款送錢
法院查明,胡中文于2009年間,非法收受其所在中心一號倉庫工程項目負責人王某2萬元。
胡中文供述,2009年,他突發(fā)腦梗住院期間,承包他們中心下屬小湯山農場檔案管理用房建設項目的王某到醫(yī)院探望他,送了果籃。對方離開后,他發(fā)現果籃中有錢,追出去要退還,但是對方不要。
王某稱,他通過聚會認識了國家食藥監(jiān)局機關服務中心經營開發(fā)處的處長李某,后來李某說單位要在小湯山農場建設檔案庫庫房,合同標的70萬元,先期支付35萬元,完工后兩年再支付余款。因為條件苛刻,基本沒有公司愿意承攬,當時他沒有什么業(yè)務就攬下了這個活。完成項目兩年后,尾款一直未付。他要錢時聽說胡中文生病住院,就去醫(yī)院探望。王某稱,他給胡中文錢是希望盡快結算尾款。機關服務中心于2011年結算了款項。
2 推薦送錢手下當副處長
法院查明,2010年間,胡中文在單位干部競聘過程中,為趙某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趙某1萬元。
胡中文供述,他所在的機關服務中心開展干部競爭上崗,財務處干部趙某想競聘副處長一職,希望得到關照,并到辦公室給他1萬元。他當時不想收,就與趙某推了半天,后來趙某將錢留在了他的辦公室。第二天,趙某向他匯報工作時,他又要將錢退還,趙某不收,后來有人來他的辦公室,趙某就離開了,他就再沒有把錢退給趙某。后來機關辦公廳領導曾提出過推薦人選,他就和機關領導說了,趙某最終當上了財務處副處長。
趙某說,胡中文是否關照了她,她不清楚,但是當時胡中文是服務中心的實際負責人,在任命上肯定是有權力的。
3 他人想承包賓館送3萬
法院查明,2010年間,胡中文在機關服務中心下屬的金龍源賓館及附屬餐廳承租過程中,承諾為吳某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吳某3萬元。
胡中文供述,金龍源賓館由蘇某承包經營。2010年初,蘇某帶著吳某到他辦公室,說承包權到期后,吳某想要承包,希望招投標時幫吳某拿到承包權,吳某給了他3萬元。
胡中文稱,在招標前,吳某請他和主管賓館的開發(fā)處李處長吃飯,談論承包事宜。蘇某說吳某比較有實力,他們私下已經達成轉租協議,吳某已經著手裝修賓館。他表示,原則上不允許私下轉租,但是考慮到吳某已經開始裝修,就答應招投標時在同等條件下會優(yōu)先考慮。后來經過招投標,是別人取得了承包權。
吳某證言顯示,她的男友和蘇某簽訂了協議,一次性支付105萬元轉讓費后,她開始對賓館進行裝修。因為她和食藥監(jiān)局一直沒簽訂正式合同,她有點著急,蘇某說如果想承包賓館,就要和胡中文搞好關系。她就帶了3萬元和蘇某把錢給了胡中文,對方推托了一下就收下了。因未能中標,吳某最終與蘇某、機關服務中心達成調解,退出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