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體育場館多多低門檻開放
- 發(fā)布時間:2015-08-12 05:39:2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8月8日是全國第七個“全民健身日”,當天,蘇州市區(qū)40家體育場館以不同形式對公眾免費開放,另開放健身設施近150處。其中,除了公共體育場館,13家經營性場館也加入免費開放行列,數量創(chuàng)歷年新高。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熱衷于走進體育場館健身鍛煉,可居高不下的費用令許多普通百姓望而卻步。盡管近年來公共財政在體育健身工程中投資巨大,體育設施增加不少,不少體育設施的檔次也大有提升。但全民健身的人均公共空間仍顯不足,鍛煉需求和矛盾依舊突出。一方面,小區(qū)、公園的健身器材旁常常人頭攢動,要排隊等候鍛煉;另一方面,多數健身會所、球類俱樂部收費不菲,普通百姓只能望洋興嘆。此外,學校等單位擁有的體育場館資源,則大多“鐵將軍把門”,不向社會開放。
值得欣慰的是,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體育場館運營管理辦法》,將有望解決上述困擾全民健身的難題。
在許多大型體育場館運營單位和企業(yè)眼里,市場化運營與免費、低收費開放是一對難以解決的矛盾。管理辦法的出臺,從某種程度上終結了公益性與市場化之間矛盾的爭論。大型體育場館作為市場主體進行市場化運營,這是大勢所趨;而公益性開放是在特定時間和特定空間進行,比如收費場館在特定時間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戶外體育場地設施免費開放,這并不矛盾。管理辦法既明確了大型體育場館必須在堅持公益屬性和體育服務功能的前提下,進行市場化運營,也首次用法律文件形式規(guī)定了體育場館必須以體為本,明確全年舉辦的活動中非體育類活動次數不得超過總活動次數的40%,全年開放不少于330天,每天開放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以確保體育場館不改姓。
既然具有公益性質,就理應發(fā)揮出最大的社會效益,回歸體育場館作為公共產品的屬性。其實,大型體育場館提供全民健身免費大餐的形式是可以多種多樣的。比如,可以根據學生、老年人等不同對象定期定時免費開放;又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向市民發(fā)放健身優(yōu)惠券或免費券;再如,即使一些公共場館暫時不具備完全免費開放的條件,也可通過財政兜底、社會捐贈等途徑,有效降低準入門檻,讓市民樂享全民健身運動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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