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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機動車駕駛證分值違法

  • 發(fā)布時間:2015-08-08 08:33:32  來源:天津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通訊員 焦軒 劉媛 記者 何會文)自2013年1月1日《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施行以來,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后記分值大幅提高,個別駕駛人員為逃避法律的處理,開始想方設法“另辟新路”,買賣駕駛證記分違法行為應運而生,嚴重擾亂、影響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正常的依法辦案,破壞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日前,交管部門會同公安東麗分局開展聯(lián)合行動,在東麗區(qū)查處了5名利用小廣告買賣兜售駕駛證分值人員,并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拘留并處罰款的處罰。

  7月17日11時許,交警東麗支隊民警在萬新街津昆橋附近巡查時發(fā)現(xiàn),有不法分子在交通標志和小區(qū)墻上,非法粘貼“處理違章、收駕照分”的小廣告,遂立即向公安東麗分局萬新派出所通報。接報后,萬新派出所受理了該案件。7月29日上午,萬新派出所民警經過縝密調查后,將暫住在東麗區(qū)萬新街鐵城公寓的嫌疑人魯某某抓獲,并根據(jù)魯某某交代,又將崔某某、徐某、呂某某、閆某某等4人抓獲。經審訊,5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實交代了參與買賣駕駛證分值獲取不當利益,擾亂公安交管部門執(zhí)法的行為。7月30日,魯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崔某某、呂某某、閆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200元,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交管部門表示,駕駛證“賣分”存在很大風險,如果違法行為背后涉及肇事、傷人等嚴重事故案件,“買分”者和“賣分”者都要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此外,人們在生活中還會遇到有朋友求幫忙“消分”的情況,多數(shù)時候,得到的好處僅僅是感謝或者被請吃一頓飯。此種看似是“仗義”幫朋友忙的小事,實則也屬于違法行為。個別機動車駕駛人因種種原因利用自己的駕駛證為親朋好友“消分”,即使沒有獲取不當利益,但其行為已觸犯了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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