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不只是文明擺設
- 發(fā)布時間:2015-05-29 06:21:2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指出,單位和個人應該“定時定點”投放生活垃圾,違反規(guī)定者,個人最高罰200元,單位最高罰5萬元。
【微評】與其他一些國家相比,我國在垃圾分類上做得還遠遠不夠。廣州市通過法規(guī)的形式對垃圾分類進行規(guī)范,這樣的做法值得肯定。只是,社區(qū)居民分類投放垃圾,不是僅僅依靠加大罰款力度就能實現的。此前,即便在一些垃圾分類做得很好的居民小區(qū),運輸車拉運垃圾時,又會把已經按類別分好的垃圾混到一起,之前的分類工作相當于白做了。所以,實現垃圾分類處理是一項系統工作,既要向百姓講清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意義,又必須加強相關環(huán)節(jié)的管理,使垃圾分類不只是社區(qū)內的一個文明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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