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甲級資質審批公告
- 發(fā)布時間:2015-04-10 16:29:57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的規(guī)定,經審查并公示,附件1所列單位獲準換證,附件2所列單位獲準新設甲級資質,現予以公告。
請獲準換證的資質單位從即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獲準新設的資質單位從2015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到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辦理領證事宜。辦理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介紹信(委托書)及大廳材料接收單。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聯(lián)系單位及電話:
地質環(huán)境司 010-66558322 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010-66558739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