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業(yè)總體負擔率下降
- 發(fā)布時間:2015-03-25 10:31:34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24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實施以來的前兩月,稅增費減,煤炭企業(yè)總體負擔率下降。
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同時全面清理涉煤收費基金。
稅務總局稱,從前兩個月納稅期看,煤炭企業(yè)總體負擔率下降。25個產煤省份的統(tǒng)計數據顯示,全國煤炭企業(yè)共申報入庫稅款65.9億元,比實行從量定額方式征收增加48.2億元,25個產煤省份合計減少涉煤收費和基金70.5億元,煤炭資源稅費總體負擔減少22.3億元。
分區(qū)域看,在25個產煤省份中,有22個省份煤炭企業(yè)負擔總體減輕。負擔率下降最多的是青海,下降了17.4個百分點。山西、陜西、內蒙古三大重點產煤省份由于資源稟賦較好,實行從價計征之后,繳納資源稅從去年同期的16.9億元增加到今年的50億元,占全國資源稅的比例從66%上升到75.7%;同期清理收費基金分別為30億元、14億元和11億元,共計清理55億元,占全國清理涉煤收費基金的77.9%。
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應征資源稅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計算,全國煤炭銷售收入資源稅費負擔同比下降約25%。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細化計稅價格核定、運費扣除、折算率調整等征管規(guī)定,規(guī)范征管操作辦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建立涉煤收費清單和標準公示制度,將所有保留的涉煤收費項目統(tǒng)一納入清單管理。同時,總結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經驗,研究擴大從價計征改革范圍。
稅務總局稅科所所長李萬甫表示,本次清費立稅改革,重要的是通過改革建立了資源稅對煤炭產業(yè)調節(jié)的長效機制,提高了資源稅在煤炭價格形成機制中的正向調節(jié)作用,有利于公平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