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眾在每一起賠償中感受公平正義
- 發(fā)布時間:2015-03-13 22:29:4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備受關注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和推進國家賠償,12日均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檢察院工作報告,受到兩會代表委員們高度評價和強烈共鳴。及時糾正冤假錯案,有力彰顯了國家司法的進步。讓每一個受害人依法獲得賠償,才能使公眾從中真正感受公平正義。
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是我們黨一直堅持的優(yōu)良傳統(tǒng)。2014年,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708件,決定賠償金額1.1億元。特別是在刑事賠償案件方面,近兩年來賠償?shù)乃俣仍絹碓娇?,賠償?shù)慕痤~越來越高。
然而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立案難”“求償難”“隱性賠償”等現(xiàn)象依然突出,獲賠金額與公眾期待仍有差距。一些機關對國家賠償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愿賠償、害怕被追責甚至選擇“私了”的情況仍然存在。對這些問題,必須從立法、執(zhí)法、司法各環(huán)節(jié)共同努力,切實加以解決。
治國無法則亂,守法弗變則悖。加強對國家賠償法重要條款的配套立法和解釋工作,進一步完善國家賠償法律規(guī)范體系,增強法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十分必要。特別是隨著國家財力的增強和受害人維權意識的提高,應當對國家賠償法賠償程序、賠償范圍、賠償標準做出及時修訂,加大對受害人權益的保障力度。
觀念決定速度,態(tài)度決定效果。對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各級行政、司法機關而言,當務之急是要轉變思維方式和工作作風,把賠償工作、預防工作和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對待每一起賠償案件,將所有工作環(huán)節(jié)納入法治軌道,平等對待每一位賠償請求人。
冤假錯案的賠償問題社會關注度極高,要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及時立案并依法公正審理國家賠償案件,對符合賠償條件的要應賠盡賠、當賠即賠,并確保賠償金及時到位。切實做好國家賠償,才能有效制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權利,最大限度地減少“冤假錯案”,真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據(j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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