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搶注“雙十一”商標 專家表示此舉存爭議
- 發(fā)布時間:2014-11-01 15:56:57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雙十一”尚未鳴槍,阿里巴巴、京東已先打起了商標戰(zhàn)。有消息傳出,“雙十一”商標已被阿里巴巴注冊了,京東等電商平臺紛紛撤換廣告以規(guī)避侵權。京東10月31日發(fā)布公開信,譴責阿里此舉有違開放的互聯(lián)網精神和公平競爭原則。對此阿里巴巴方面并未正面回應。
記者昨日獲得一份落款為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6日發(fā)布的《通告函》照片,函件稱阿里巴巴已取得“雙十一”的注冊商標,并稱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人使用是侵權行為。
記者查閱中國商標網發(fā)現(xiàn),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確實注冊了“雙11”、“雙11狂歡節(jié)”、“雙十一”、“雙十一狂歡節(jié)”、“雙十一網購狂歡節(jié)”、“雙十二”等相關商標,各類商標的注冊時間從2011年開始到2013年不等。
據(jù)了解,京東已經拉開架勢,準備在“雙十一”大干一場,早早策劃了極具針對性的廣告。但事到如今,能否如期播出這些廣告,還有待觀察。蘇寧的購物節(jié)主題也從此前的“挑戰(zhàn)雙十一”改成了“正品超省,擊破五折”。
有行業(yè)專家認為,從商標法的角度來看,阿里的做法是基本合理的。然而,“雙十一”的商標可能存在著一種淡化的現(xiàn)象。商標淡化是指:一個標志在注冊時雖然不是通用名稱,但在標志的使用中卻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失去商標應有的顯著性,從而由一個商業(yè)標志逐步變成普通名詞或者通用名稱,一旦發(fā)生這種情況,商標注冊人就難以禁止他人使用商標且可能面臨商標被宣告無效。此前國內就有朗科“優(yōu)盤”商標被宣告無效案的經典案例。
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表示,注冊商標擁有專用權,可以排除他人的使用,阿里巴巴有權維護自己的權益。但他也指出,把日期注冊為商標本身是有爭議的。游云庭表示,別的商家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抗議,要求撤銷這個商標,但是這個過程會比較長,可能會花兩三年。記者林曦、實習生沈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