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將十二月四日設為國家憲法日
- 發(fā)布時間:2014-10-28 04:45:55 來源:經(jīng)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0月27日訊 記者李萬祥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27日上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草案。根據(jù)草案,中國擬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現(xiàn)行憲法。草案擬將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每年12月4日,國家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關(guān)于設立國家憲法日決定草案的說明指出,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以來,每年12月4日全國各地都開展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為重點的法制宣傳活動,每10年都舉行一次隆重的紀念活動,這已經(jīng)成為慣例,對形成憲法至上、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
說明指出,以立法形式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集中反映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意識,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quán)威、捍衛(wèi)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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