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的“伙伴”關系最終傷了誰?
- 發(fā)布時間:2014-10-20 06:29:30 來源:大連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論
肖東
近日,瀘州老窖發(fā)布公告稱,2014年9月25日,其在農業(yè)銀行長沙某支行的1.5億存款在轉款時被告知失蹤。經多方協(xié)調、多次磋商無果,瀘州老窖日前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無獨有偶。2013年12月,酒鬼酒子公司在農業(yè)銀行杭州某支行的存款賬戶同樣出現(xiàn)被盜1億元的事件,后證實為犯罪嫌疑人利用經銷商協(xié)議進行的特大合同詐騙案。
巨額存款失蹤,讓白酒業(yè)與銀行扯上了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有媒體披露說,作為一種營銷手段,白酒廠家和銀行開展“深度合作”,酒企給銀行存款,作為交換,銀行承諾幫酒企賣酒——恰恰是這樣的伙伴關系,最終釀成了離奇案件的發(fā)生。
梳理一下二者的伙伴關系,不難發(fā)現(xiàn)二者因何而結緣。近些年,隨著監(jiān)管部門對銀行存貸比的考核越來越嚴格,各家銀行都在不遺余力地擴大存款規(guī)模,而那些效益好、資金量大的企業(yè)自然成了銀行眼里的香餑餑,像瀘州老窖這樣的酒廠就是其中之一。一方想拉存款,而另一方依仗著手里有錢,自然也想提點條件:市場競爭激烈,哪家銀行幫咱買酒咱就到哪家開戶。于是乎,互有需求的雙方達成了默契:你的錢存我這,我?guī)湍阆朕k法賣酒??摄y行的本業(yè)是存款和貸款,賣酒不是強項,咋辦?于是,銀行也想了一招:轉嫁給有貸款需求的小貸公司或擔保公司。不是貸款難嗎?幫我賣酒,錢貸給你……于是,這個“金融生態(tài)鏈”上,二個大伙伴的背后又增加了若干小伙伴。
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此平源髿g喜的關系背后其實潛藏著風險:小貸公司或擔保公司的經營不確定因素太多,一旦市場的風吹草動讓資金鏈發(fā)生了斷裂,酒廠原本存在銀行又被銀行放貸出去的錢就有了風險。銀行本想坐收漁利,這邊拉著存款,那邊放著貸款,幫企業(yè)賣酒的事還有小貸公司或擔保公司等兜著,真是何樂而不為。但銀行忘了一點,在法律的框架之外玩這樣的邊緣游戲其實一點都不保險,很可能一個小舢板就能讓一艘大船翻了船。
而看似各得其所的伙伴關系也非常不牢靠,這不,酒廠將銀行告到法庭——風雨一來,好伙伴也就撕破了臉。此情此景,也讓其他企業(yè)噤若寒蟬:原來錢存在你那一點也不保險。如此一來,銀行不僅伙伴沒了,信譽也受損,實在是得不償失。
類似農行與酒廠這樣的伙伴關系,在我們的經濟生活中其實不乏其例。在灰色的地帶,各種非正常的契約關系、伙伴關系,交織成了一張畸形的生態(tài)鏈。利益交換的背后美其名曰資源整合,至于法律的要求、企業(yè)的責任,卻拋到了腦后。這樣的伙伴關系,或許可以獲益一時,但卻不能長久。一旦關系鏈中的某個環(huán)節(jié)斷裂,伙伴關系立刻變臉,在給各方造成經濟、聲譽等損失的同時,更讓法律的嚴肅性和市場的規(guī)范性蒙上陰影。如果這樣的伙伴關系大行其道,更是對市場經濟秩序的巨大破壞。
但愿這起存款失蹤事件,能給銀行、酒廠,也給更多的企業(yè)、機構一劑清醒劑——別再自作聰明地去結灰色伙伴關系、玩利益交換了,本本分分地經營,才是立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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