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能源汽車 最高補貼5.7萬
- 發(fā)布時間:2014-10-14 04:29:35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福州站記者 張珺)記者昨日獲悉,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已經出臺了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配套政策,采取資金扶持鼓勵購買來刺激市場,并確定了2014年具體的補助標準。市民如果在今年購買新能源汽車,拿到的可是“真金白銀”的補貼,金額在3.325萬元到5.7萬元不等。
據(jù)了解,我省的補助標準按年度確定,每一年都會調整變化。對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按純電續(xù)駛里程進行補助;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按車長給予補貼。
按規(guī)定,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銷售的非公交新能源汽車,按扣除省市配套補助資金后的價格向省內用戶銷售。也就是說,您購買省內企業(yè)生產銷售的新能源汽車時,其價格已經扣除了補貼金額。
目前,除廈門外的扶持資金省市兩級分擔比例已經確定:新能源非公交汽車在福州、漳州、泉州市轄區(qū)上牌的,配套補助資金由設區(qū)市承擔40%;在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轄區(qū)上牌的,配套補助資金由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承擔30%;其余配套補助資金由省財政統(tǒng)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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