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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周”消費要多長個心眼

  • 發(fā)布時間:2014-09-29 06:29:36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通訊員 高春敏 記者 莊小琴

  又一個“十一”黃金周近在眼前,可以預見杭州又將迎來一個旅游消費高峰。針對旅游市場容易引發(fā)的價格糾紛,昨天杭州市物價局向社會發(fā)布了價格消費警示。

  關于西湖游船:

  小心服務時間縮水

  船工需要劃至將近一小時才能按一小時收費,但實際情況中,卻有個別船工服務時間遠未達到規(guī)定的1小時(游客主動要求的除外)。而且按規(guī)定,在為顧客服務的過程中,需要讓顧客填寫上船時間、下船時間、是否滿意等內容的意見反饋表。

  提醒:游客上船后首先要注意該船是否進行了明碼標價;其次記錄自己上船時間、下船時間并要求填寫意見反饋表;三是若不按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和服務時間存在嚴重不足時要拒付船費,保留好相關證據(jù),比如錄音,拍下船號等,并在第一時間撥打“12358”向物價部門舉報。

  關于停車收費:

  看清楚停車場的收費標志牌

  市民張先生就曾向12358價格舉報電話反映,8月29日晚,其在南山路某停車場,停車收費每小時十元,而且拿不出任何物價局的批示。檢查人員當場責令該停車場經(jīng)營者立即向屬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停車收費備案手續(xù),做好停車收費明碼標價公示,并退還反映人停車費25元。

  提醒:廣大游客或市民盡可能將車停放在有停車收費標志牌(包括臨時停車標志牌)的停車場,并確認進出場時間。對超標準收費的行為,在保留好相關證據(jù)的同時,可向物價部門舉報。

  關于景區(qū)景點票價:

  標示價格、優(yōu)惠人群要看清

  景區(qū)景點票價不規(guī)范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明碼標價;二是未按標示的價格收費;三是對特殊人員未執(zhí)行相關優(yōu)惠政策、標準進行收費。

  提醒:在購票前,要看清標示的價格,優(yōu)惠的人群等內容,當自己價格方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撥打“12358”向物價部門舉報。

  關于旅游相關消費:

  看清楚商家促銷內容和標示承諾

  今年7月,消費者王女士向“12345”市長公開電話反映,7月18日晚其入住西湖區(qū)某連鎖酒店,該酒店宣傳冊上注明標房179元/天,但實際收費卻為218元/天,來電要求該酒店退還其2天費用436元。經(jīng)查,投訴人入住時間為7月18日,共住兩天,該酒店當天電腦顯示屏明碼標價標準間門市價179元/天、周末(周五、周六)加價60元/天,但該連鎖酒店總公司下發(fā)的宣傳單和宣傳名片未標明周末加價金額60元/天,檢查人員責令經(jīng)營者立即改正,并退還消費者住宿費436元。

  提醒:消費者在預訂住宿、購買商品時,應看清楚商家促銷內容,標示的承諾,在實際消費時和事前的承諾是否一致,當自己對價格收費有疑問時,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咨詢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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