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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廣告法》不應給煙草廣告留后門

  • 發(fā)布時間:2014-08-21 21:1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wǎng)北京8月21日電 (記者 董子暢)新探健康發(fā)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21日在北京指出,中國的《廣告法》對煙草廣告的禁止很不全面,不應給煙草廣告留后門。

  為了進一步推動和促進《廣告法》的修訂,當日,新探健康發(fā)展研究中心在北京召開“從煙草廣告投訴結(jié)果看《廣告法》的缺陷”信息交流會。

  吳宜群表示,《廣告法》對煙草廣告的禁止很不全面,留有很多模糊地帶和漏洞,對煙草的戶外廣告、間接廣告以及煙草品牌的延伸和品牌共享等廣告形式,以及煙草促銷和贊助等問題都沒有明確定義和相關限制。

  “從全面禁止到列舉禁止,差之毫厘,謬以千里,因為再長的列舉單也無法囊括所有室內(nèi)室外公共場所,必定為煙草廣告留下可鉆的漏洞。”吳宜群通過大量的實例,真實地展示了中國目前仍然存在的形形色色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叭绻碌摹稄V告法》不能堵住煙草廣告可鉆的空子,將會導致更多變相煙草廣告的泛濫。”吳宜群說。

  新探健康發(fā)展研究中心李彤解析了三起煙草廣告投訴申請案例,指出,中國目前的《廣告法》與《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仍有較大差距,難以管住花樣繁多的煙草廣告。

  與會專家一致呼吁修訂后的《廣告法》應明確規(guī)定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使《廣告法》真正能夠履行WHO《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相關規(guī)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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