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27日訊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合縱科技(300477.SZ)去年12月被立案調查。日前,其發(fā)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及三名相關責任人被罰合計950萬元。
經中國證監(jiān)會查明,2022年,劉澤剛時任合縱科技董事長,同時擔任天津市茂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盈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盛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天津茂聯、浙江盈聯、天津盛聯為合縱科技的關聯法人。
合縱科技全資子公司北京合縱實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縱電力設備有限公司通過北京華環(huán)利達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永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茂聯、浙江盈聯、天津盛聯提供財務資助,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2年累計提供資金5.08億元,分別占合縱科技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當期披露凈資產的21.78%、17.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縱科技已收回上述資金。
合縱科技未按規(guī)定及時披露上述關聯交易,也未按規(guī)定在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關聯交易,存在重大遺漏。同時,時任合縱科技董事長劉澤剛、時任合縱科技總經理韋強、時任合縱科技財務總監(jiān)張曉屹對于案涉關聯交易事項未予充分關注,且劉澤剛、韋強、張曉屹分別簽字保證合縱科技2022年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
鑒于此,中國證監(jiān)會依據《證券法》相關規(guī)定,決定對合縱科技處400萬元的罰款;對劉澤剛處300萬元的罰款;對韋強處150萬元的罰款;對張曉屹處100萬元的罰款。
合縱科技表示,上述事項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不存在終止上市風險。同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資料顯示,合縱科技是從事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及相關技術服務的高科技企業(yè)。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