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利用微信虛假宣傳私募基金被查
- 發(fā)布時間:2015-06-16 08:48:58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憑借互聯網的渠道優(yōu)勢,以證券基金為突破口的互聯網金融正在迅速崛起,一些“非公募”性質的私募基金也悄悄盯上微博、微信等宣傳渠道。6月9日,義烏市市場監(jiān)管局查處了首例利用微信虛假宣傳私募基金的案件,當事人義烏市某投資管理公司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萬元。
微信上叫賣私募基金 義烏市市場監(jiān)管局接群眾舉報,義烏市某投資管理公司通過微信大力宣傳推介某私募基金。微信中宣稱該私募基金為 “最具巴菲特潛力基金”、“預期年收益率60%—300%”,“未來2年預計凈值將再漲500%到1000%”、“私募大佬全國項目路演,即將滿額。網上報名200元/位,不接受現場空降”。執(zhí)法人員經過調查,發(fā)現該私募基金起投金額是100萬人民幣,基金由第三方托管,基金管理公司發(fā)出指令將基金在證券市場中操作。
在問及該基金能確保實現微信上宣傳的收益時,該公司負責人樓女士坦誠“不能確保,因為基金是投入股市的,有風險,也有可能虧損。如果虧損,管理公司不收取操作費,但對虧損的錢不負任何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眻?zhí)法人員還了解到,除了操作費,投資者還需繳納1%認購費,1.8%管理費和0.2%托管費,無論基金盈利與否都要支付。因此,只要該公司找來投資者購買就會有收益,而不需承擔任何投資風險。
微信通篇未提及任何投資風險,足以引起投資者誤認為該基金有極高的投資回報且銷路緊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規(guī)定,該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義烏市市場監(jiān)管局立即對其進行立案處理。
互聯網金融營銷亂象將被打擊 據悉,去年8月實施的《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將私募基金納入到法律調整范圍內,同時確立了合格投資者制度,其中規(guī)定非公開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應達到規(guī)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資產規(guī)模,具備相關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
由于私募產品具有高風險特征,且遠高于公募基金的投資風險,因此法律加強對私募產品的宣傳推介等風控管理對投資者有利。若通過微博、微信等互聯網渠道公開宣傳就很容易跨界,容易造成變相公募。而面向“特定對象”和“不特定對象”正是劃分私募和公募的重要標準之一。
義烏市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提醒投資者,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切勿輕信夸大理財產品收益的宣傳。如發(fā)現有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可及時向市場監(jiān)管局12315投訴舉報。下一步,市場監(jiān)管局也將重點打擊網上虛假宣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