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家禍起金融衍生業(yè)務
- 發(fā)布時間:2016-02-29 14:32:07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商報消息上海地產中介的老大鏈家這次遇到麻煩了。
上海市消保委23日召開上海市房地產中介消費者滿意度調查發(fā)布會,通報房產中介服務中存在的四大亂象,重點通報了上海鏈家的兩起案件。從通報情況看,兩起案件均涉及購房人在非知情情況下購買了抵押房或查封房,鏈家未盡到中介服務應盡的責任。
上海市住建委24日約談了鏈家公司相關負責人,初步發(fā)現鏈家公司相關門店存在不規(guī)范的經營行為,已決定開展正式調查,調查期間將暫停鏈家公司涉事門店和相關經紀人員的網上簽約資格。
一時間,無論是上海的官方媒體,還是網上的諸多自媒體,都將鏈家事件視作房產中介業(yè)魚龍混雜、服務不規(guī)范的典型案例。大家都在問一個問題,連一直標榜“真實價格,真實房源”,以行業(yè)引領者自居的鏈家都出現不規(guī)范經營問題,中介行業(yè)還有多大公信力?
針對上述質疑,上海鏈家公開回應稱是員工在交易過程中的不嚴謹,導致了消保委公布的兩起案例的服務瑕疵。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查封應該是發(fā)生在初步簽約之后過戶之前,從這一點說,鏈家只是遇到了一個行業(yè)的慣例問題,并不能說是它賣了抵押房。但在鏈家的高收費對應的承諾下,是有簽訂意向金協議前、簽訂后以及簽訂正式合同前的“產調”,上海鏈家的回應也有這部分內容,所以責任是逃不了的。
兩起案例中,賣方都曾向鏈家尋求貸款并進行房屋抵押,而在其后的交易中,這些抵押都影響到了房屋的交易,都有損消費者的權益。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個案例的抵押貸款方居然是鏈家的一個經紀人。中介業(yè)內人士對記者表示,背后真正的借款方或許是上海鏈家,用個體經紀人的身份給賣房人借款,而非企業(yè)身份,避免了業(yè)務風險和法律責任。如此一來,在交易過程中上海鏈家未向買房人告知該房產的抵押情況就顯得頗為蹊蹺了。
根據媒體爆料,上海鏈家的金融產品已經全線暫停,櫥窗展示房源信息也已下架。針對上述信息,記者向鏈家總部求證,鏈家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在截稿前并未給出回復。
鏈家近兩年主要在做兩件事,一是在資本支持下加快全國化擴張,二是在房地產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領域進行創(chuàng)新,打造房產O2O生態(tài)圈。鏈家多名高管均曾提及,鏈家的目標不再只是一家地產經紀公司,而會是一家具有全產業(yè)鏈能力的服務提供商,未來要打造房地產經紀行業(yè)億萬級O2O大平臺。
據了解,鏈家的金融版圖包括中融信擔保、鏈家理財和理房通。鏈家在官網表示,其首創(chuàng)房產買賣—支付—理財的房產金融閉環(huán)模式,實現互聯網平臺、支付、擔保和線下業(yè)務的全面布局。通俗點說就是鏈家通過售賣理財產品的方式從各個客戶手中融資,轉而以抵押方式放貸給其他客戶。鏈家則在其中賺取高額的利率差。
鏈家對外發(fā)布的數據是,金融部分已經占據鏈家收入的15%,未來的3年里做到20%、在未來5年里做到50%也是有可能的。
不過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兩起案例均與鏈家提供的金融服務相關。業(yè)內人士表示,對鏈家來說有利可圖的金融衍生服務,卻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買賣雙方的資金流向不明確,蘊含了交易糾紛的風險。鏈家推出的理財產品應該如何界定,也成為各方爭論的焦點。按照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如果要推出一款借貸功能的金融產品,必須要進行備案,否則屬于違法經營。有消息顯示,在上海市消保委和住建委的約談中,鏈家未能提供相關備案內容,其合法性尚未得到相關部門明確答復。 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