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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介意女兒非親生 出軌妻子上訴離婚被駁回

  • 發(fā)布時間:2015-07-28 08:20:11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顏斐  責任編輯:張明江

  妻子堅決提出離婚,理由是經(jīng)親子鑒定,女兒與丈夫并無血緣關(guān)系,而丈夫明知如此仍不同意離婚。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宋莊法庭審理后認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最終駁回妻子的訴訟請求。

  今年6月,王女士一紙訴狀將丈夫李某告上法庭,稱女兒非丈夫親生,要求離婚。庭審中,王女士稱對李某還有感情,可因為孩子不是丈夫的骨肉,心里覺得愧對他,希望對方能有個新的開始。而李某一再強調(diào),盡管孩子非自己的骨肉,但愿意視如己出,盡心盡力地照顧妻女。此外,孩子的生父因犯罪獲刑,孩子在一個單親家庭生活也不利于其成長。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但原告未盡夫妻間的忠實義務(wù)與他人育有一女,并據(jù)此要求離婚。原告并未反省自己未盡夫妻忠實義務(wù)的過錯行為,亦未努力修復雙方的婚姻關(guān)系,反而堅決起訴要求離婚,而被告作為非過錯方,承受了孩子非己所生的切膚之痛,但出于對原告的感情,仍希望與原告繼續(xù)維持婚姻關(guān)系,并愿繼續(xù)承擔對孩子的撫養(yǎng)義務(wù)。其對雙方的婚姻抱有慎重且負責的態(tài)度,實屬珍貴。

  綜合考慮了雙方的感情基礎(chǔ)、婚后感情、要求離婚的原因后,法院認為并未出現(xiàn)應(yīng)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雙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尚存在和好可能,故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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